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有违国家法纪

1
青岛新闻网 2010-02-22 14:28:04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郑天虹

    七天春节长假已经结束,生产生活秩序已开始恢复正常。然而,也有一些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大部分人员仍在“过节”。

    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2月20日),记者到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采访,门口保安告知:“过了正月十五才会正式上班,现在只留了少数几个值班人员。”记者拨通这个局几个相关负责人的电话,都得到“还未上班”的相关回应。21日上午记者再

次来到这个局,情况依旧。

    记者采访进一步发现,超时放假的政府机关不在少数,延至22日(星期一)上班的最为普遍,还有不少竟延至3月1日、过完元宵节才正式上班。在一些基层单位情况更为严重。在一个工商管理所工作的蔡女士告诉记者,工商所节前一星期就放假了,大年初七去单位报个到又继续放假5天。

    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企业已开工,店铺已开市,而政府部门却闭门谢“客”、拒绝服务,那些有紧急业务要办的企业和个人上门办事,势必面临低效率,甚至可能误事。

    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影响政府形象。一年之计在于春,公职人员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广大人民群众正在为奔小康艰苦奋斗,政府人员没有任何理由“未富先娇”、“乐不思蜀”,贪恋于长假的慵懒闲适。

    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有违国家法纪。政府机关是公共服务机构,不能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不得擅自调休、自行安排。按时上岗、依法行政,不仅是检测政府部门便民利民的一道考题,更是政府机关的义务和责任。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23岁当副局长背后故事要讲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