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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瑞龙杀13人自认不凶残 庭审向法官拜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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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2-22 14:13:25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成瑞龙在看守所接受采访。

成瑞龙在看守所接受采访。

    自我评价竟认为不凶残

    记:身背13条人命,媒体都以“杀人恶魔”、“杀人狂魔”来称呼你,你觉得自己是恶魔吗?

    成:那是他们的误解,我不这样认为。

    记:你觉得自己是一个凶残的人吗?

    成:谁都会这样做,如果真正有能力,有思维的人都会这样去做,我不是凶残的人,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生命。

    记:保护自己的生命,你却害

了别人的生命?

    成:那就只证明自己自私了,对自己的生命哪个人不自私呢?

    记:就是说你只承认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

    成:对生命来说绝对自私。

    记:你说四种原因都是外因,你觉得走上这条路有自己的原因吗?

    成:那只能说,如果你没有能力,没有想法,思考不够灵敏,也根本不可能做这种事。

    庭审现场

    进庭先拜年听判竟带笑

    昨天上午9时左右,成瑞龙被法警押进了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成瑞龙仍然是一副“斯文靓仔”的打扮,戴一副黑框眼镜,除头发稍短外,与一个月前开庭的变化不大。在进入法庭时,成瑞龙竟面带笑容,还对审判人员连称“新年好”。

    随后,法官宣读长达20多页的判决书,当庭对成瑞龙进行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成瑞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以入户抢劫、持枪抢劫等方式,多次实施抢劫作案,抢劫数额巨大,并致5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成瑞龙为抗拒抓捕或者在实施抢劫犯罪、强奸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8人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成瑞龙还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成瑞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与已判决的有期徒刑七年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即使听到被判死刑时,成瑞龙还是表现淡定,面带笑容。宣判后,成瑞龙对判决结表示信服,但认为法院认定的作案过程与事实不符。不过,在宣判前后,成瑞龙始终未明确表示是否提起上诉。

    死十次都难以赎罪

    [记者观察]

    面对死亡,成瑞龙显得那么坦然。一句“地球人都知道”,让在场的人都忍俊不禁。可是说到了“来生”,他却不愿意再做“恶魔”了。

    记:开庭那天,你的镇定是装出来的吗?

    成:能装出来吗,我都将生命放下了,十几年前已经有这个想法了,给抓了就没命了。你要是把生命都放下了,一切都很轻松很自然了。

    记:很快就审判了,你觉得自己会判什么刑?

    成:我在法庭上也说了,自己死十次也不行,我判什么刑,这个事情地球人都知道,不用我说了。

    记:你考虑上诉吗?

    成:有些案件的性质,不是我心里想的那样。我即使死了,也不希望让别人说是我的错。

    记:如果你有机会,还会杀人吗?

    成:以前在江西监狱的时候,我会有这个想法,但是现在不会了。

    记:为什么?

    成:现在知道有很多警察都是很好的。那些不好的警察如果做太多错事的话,他们也会进监狱,就像重庆的文强一样。

    记:假如有来生,你会做什么?

    成:(叹气)经历了这么多,肯定想做个平民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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