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山东网济南2月10日电(记者 孔凡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出通知,山东省高速公路、普通路桥将在春节期间部分时段免收通行费,但超限2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为方便人民群众春节出行,山东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在时间核定方面,山东省交通运厅提醒司机注意,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将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 在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时段,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将按正常程序操作,出口车道收费员在免费时段内,收回通行卡,免费放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