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王翠棉。 王翠棉在发现王亚丽存在年龄造假后,便再也没有任何资料显示,王亚丽是从无极县迁移至石家庄的。 也就是说,王亚丽的第一份迁移手续办于1996年,迁入地是石家庄宁安路派出所。记者便到该派出所了解情况,他们表示,当时王亚丽迁入该派出所的全部手续只有一封盖有正定县武装部公章的“证明信”,信称,“王亚丽因干部调动至市交通局”。 王翠棉再次到正定县武装部、256军医院、军医军学院(现名白求恩军医学院)查询王亚丽其人,均被告知查无此人。记者也到上述各单位求证,都表示没有王亚丽这个人。 2003年4月,石家庄市人事局例行公布了调动人员审批结果,王亚丽从石家庄市交通局养路费稽征处调入西柏坡纪念馆。5个月后,“上级党委决定由王亚丽同志任石家庄市鹿泉开发区党委书记”。 2008年10月起,王翠棉以《编制弥天大谎,侵占亿万资产》和《关于王亚丽假干部身份、篡改年龄情况的举报》两份举报材料,实名向石家庄市、河北省、中央各级纪检、组织部门举报时任石家庄市政协常委、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身份、姓名、年龄和履历造假,冒充别人女儿,勾结市工商局长齐志刚篡改企业档案非法侵占他人财产。 直到今年1月,王翠棉的举报终于取得了进展,中组部和中纪委联合成立107专案组,入驻石家庄调查王亚丽造假一事。 1月下旬,王翠棉说,自己与王亚丽均已由办案人员组织进行了DNA检测,将参照王破盘遗留的DNA标本进行比对。 “马上就要水落石出了。”王翠棉说。 下篇 2008年8月8日,王破盘去世当天,公司会计贾玉红从医院赶回公司,将金宝公司和金华中心的5枚印章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都存放于石家庄工商银行。 王破盘生前在兴建一栋“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大楼”,该楼是石家庄的市重点市政工程占地10亩,共九层,建筑面积近3万平米,装修华丽,主要为商铺出租。在王破盘去世时,大楼已竣工,市场评估其价值为4.5亿元。 王破盘为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简称金华中心)的董事长,他控股的金宝公司有着金华中心75%的股权。 8月18日,新华公安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对贾玉红实施监视居住,8月20日,查抄其住宅,将贾羁押于看守所。 新华公安分局的警方称,局里接到报案称,贾玉红携带公司印章、现金潜逃;并私自出售摊位,将90万现金据为己有。 报案人,金华中心“董事长兼法人代表”王晓冬。 先是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称自己是王破盘的女儿,接着王破盘的公司会计被羁押,然后公司法人代表易人。 事情的变化莫测,让王破盘的儿女王中信、王翠棉感觉,他们陷入了一场争夺遗产的阴谋。 诡异的法人代表变更 公章被封存期间,王破盘公司的法人代表出现变更;王家子女无一认识这位新法人代表 贾玉红、王翠棉、王中信至今都不知道王晓冬是谁。 2008年8月20日,得知贾已被羁押,王中信便向公安讨要父亲公司的印章和执照,得到的回复是“公司已经有了新的法人代表,叫王晓冬。” 王翠棉去工商局调查发现,“金华中心”的法人代表,确实已由王破盘更改为王晓冬,更改日期为8月14日。 同时石市工商局还向王翠棉提供了两份金华中心董事会出具的文件:一份解除委派书和一份委派书。 解除委派书称,“因工作需要,解除王破盘原金华停车综合服务中心董事长和董事身份。因从未参加过董事会、未执行过董事义务,解除王亚丽金华公司董事职务”。 “委派书”上显示,委派王晓冬为金华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新增董事丁增虎。董事会的两项决定日期均为2008年7月16日。 “公司从没开过董事会。”韩志友说。 韩志友是金华中心的原副董事长,负责公司日常运营。他表示,“金华”其实就是王破盘一个人的,人员不足10人。7月16日王破盘正在北京住院治病,公司不可能变更法人代表。他说他也从没听说过王晓冬和丁增虎。 韩志友拿出一份金华中心保存的8月5日“企业纳税申报表”,法人代表栏依然盖着“王破盘”字样的印章,下面还盖有金华中心的财务专用章。 “如果7月16日王破盘就不是董事长和法人代表,为何还在法人栏盖个人公章?”王翠棉说。 王翠棉还从石家庄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营业执照申请表上找到了另一个疑点。 表上的变更说明称,“由于本公司贾会计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丢失,特此申办”。表上盖有金华中心的公章。填表日期为,2008年8月14日。 “按贾玉红所说,公章和营业执照,均于8月8日存入工商银行。”王翠棉从新华公安分局拿到一份情况证明,证实贾玉红所说属实,并且分局于8月27日将公章和执照保管在局里。那王晓冬如何用公司印章去更改法人代表呢? “有一个可能,8月14日所盖的公章是假的。”王翠棉说。 谁动了亿万股权? 王家子女向工商索要资产凭证一直未果;而原始凭证中王破盘持股80%已被人改为0 王翠棉曾先后去工商局、新华公安分局要求调查“王晓冬涉嫌伪造企业公章”,两部门分别以“不具备鉴定手段”和“王晓冬不属于犯罪行为”,不予支持。 王翠棉和家人商量,认为应尽快继承父亲在金宝公司里的股权。因为金宝公司控股了金华中心75%的股份。 王翠棉说,“金宝”是父亲在1994年个人出资40万一手创立,个人占80%的股份,周东风和薛立新各占10%干股。 王翠棉等人遇到的问题是,金宝的股东名册和出资证明,都被警方从贾玉红家中抄走。王翠棉等人索要,未果。 王翠棉想到从工商局调出金宝公司的原始档案,也能作为资产凭证。 金宝公司原始注册档案的保管单位是,石家庄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该局先以金宝未年检已成为“死档”,无法查询;后称无权公开金宝档案。 “期间,找了几十次,后还提请诉讼,而法院未受理。”王翠棉说。 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在今年2月2日向记者透露,王破盘去世后,主管注册分局的石市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两次调阅金宝公司的档案,第二次档案送去后就再也没拿回来。 据白建军介绍,2008年10月齐要人去取金宝档案。分局副局长张宏亮去了,一看档案,他没要,是假的,与之前的金宝档案完全不一样,内容被改了,“金宝档案涉及那么大资产,我们很慎重,原始档案很多人都看过,本来王破盘有80%的股份,出资40万,薛立新、周东风各出5万,齐志刚提供的档案显示王破盘没了股份,股份构成变为肖和利出资30万、周东风与薛立新各出10万。” “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注册分局才给王翠棉开具那份股份说明,以确认王破盘在金宝占股份80%。”白建军说。 确权连遭失败 因拿不到公司原始档案,王家子女只好以工商出具的没有法律效力的股权说明进行确权 白建军所说的那些情况,在2008年11月时,王翠棉等人全不知情。她虽然拿到了注册分局的金宝股份说明,但也明白这并不能作为一个资金凭证。 随后王翠棉通过朋友帮助,了解到档案被工商局的齐志刚调走。 就在那年冬季的某一天,王翠棉终于明白谁在和他们争夺遗产。 她看见齐志刚和市团市委副书记王亚丽在一起吃饭,随后她和齐志刚通了电话,并录了音。 在王翠棉提供的她和齐志刚的录音中,齐对王说,“你们家这个事情不是不能解决,你不要四处告,再告不还得来找工商局要档案,我可以安排你和王亚丽一起坐下来,大家讨论一下公司股份的分配不就得了。”王翠棉以王亚丽不是王破盘女儿为由,拒绝了。 2009年5月8日,王翠棉向新华区法院提请对金宝公司的股份进行确权。庭上金宝公司的一份股东名册表让王翠棉吃了一惊。 “股东名册表”上显示,金宝公司成立时有三名股东,肖和利出资30万、周东风和薛立新各出10万,分别占股份的60%、20%、20%。 肖和利、周东风和薛立新联名作出“说明”称,王破盘只是三人聘请委派的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实际股份。 而王翠棉手中那份注册分局的股权说明又不具法律效力。 确权失败。 2009年6月29日,王中信将石家庄市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公开金宝档案,胜诉。执行庭带着王翠棉家人去工商局调档案,工商局称无法找到。 王翠棉再次失败。 即将水落石出 中组部、中纪委介入调查,王亚丽被控制,其团市委副书记也被免去,遗产案将水落石出 2009年7月,肖和利、周东风、薛立新和王亚丽之间打起了一个官司,他们向法院提请股份确权。 他们在起诉中称,王破盘去世后,原告要求市工商局确认原告的股东地位及股权份额,但工商局出具的“金宝公司股份说明”却显示王破盘出资40万元,占公司80%股份,才发现王破盘在公司进行工商登记时私自变更公司股东和股权份额。 被告王亚丽则称,“我与王破盘是父女关系,但他的投资我不清楚,公司财产我不要,股份如何认定,请依法判决。” 随后的法院判决书称,“经审理查明,王破盘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被告王亚丽系王破盘女儿,王破盘无其他继承人,故应承担诉讼。” 王翠棉说,他们这起诉讼想通过法律形式确定两件事,一是王破盘无股份,二是王亚丽为王破盘女儿。 王翠棉调查发现周东风、薛立新和王亚丽都有亲属关系。她获得一份王亚丽和薛立新的计划生育书,证明两人为夫妻关系。 王翠棉了解到丁增欣的二姐丁增棉其丈夫就是金宝公司股东周东风。 那如果王亚丽是丁增欣,周东风就是她姐夫。 王翠棉说,肖和利是周东风的朋友。 2009年10月10日,新华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贾玉红10年徒刑。 王翠棉和王亚丽的遗产争夺战转机出现在今年1月上旬。在王翠棉的不断举报下,中组部和中纪委的专案组介入调查。据了解,王亚丽已被控制,其团市委副书记职务也被免去。 记者经石家庄市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王晶证实,齐志刚已于1月17日被专案组带走,至今未到单位上班。 贾玉红案也出现转机。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月5日,新华区法院当庭宣布贾玉红无罪释放。 最近王翠棉的心情好了些,她说,“办案人员对她说金宝公司股份的调查结果也快出来了,让她耐心等待。”(记者 黄玉浩 吴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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