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5日尽曝文强手握大权13年间重庆警界官场权财勾兑潜规则 作为重庆“打黑”系列案件中的“第一保护伞”,文强是重庆政法界“涉黑”官员中最早出场的“大哥”,也是地下江湖中最引人注目的“教父”。据检方指控,文强的受贿行为基本上都发生于他在重庆政法界手揽实权的13年间。 “文强案的发生,是我国公检法体制走向老化的典型表现。这个体制从解放后到现在,要改革了。”专门赶来旁听的西南政法 在公众看来,文强案5天的庭审实际是一个解谜的过程——关于重庆昔日“地下江湖”的种种猜想是否属实?渝警界官场到底如何和涉黑团体发生黑白纠结?无间道上,到底上演过什么?重庆“打黑”的下一步会否如外界所期待那样,引发一场影响广泛的吏治? 庭审内外,一切终于浮出水面,却又埋藏更多悬疑。全程旁听庭审的本报记者,在此记录下所有鲜为人知的细节,抽丝剥茧出关于文强的更多真相。 官场秘闻 在去年8月猝然被“双规”后,文强就没有离开过公众的视野。媒体热衷于传播他各种骇人听闻的劣迹--从鱼塘藏巨款到玩弄女明星,再到强奸中学生……“文二哥”终于出场了。好奇围观的人们最终发现,庭审曝出的秘闻也许比所有花边新闻都来得更有价值。 “灰色收入” 养官千日,用在一时 也许因为觉得此前一直说的“生日”、“拜年钱”不够明确清楚,文强在庭审的最后辩论阶段终于使用了“灰色收入”这个辨识度高得多的名词来自辩。 马上,“灰色收入”成了网上的搜索热词。一般贪官的庭审现场,很少有像文强这样事无巨细都被媒体暴露于公众眼皮底下的。公众首次清晰地发现,原来官场之中的“灰色收入”已经是可以用来作为抵挡法律利器的辩词。“收受"灰色收入",只能算违纪,要查也是纪委来查,如无请托事项就不应被认定为受贿罪。”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说。 到底收什么钱会被文强认作“灰色收入”? 2000年前后,房地产商人曾维才来到重庆搞项目,他通过当时四川省公安厅的厅长认识了文强,相熟后,他就开始经常接到文强有意无意的电话“问候”。 2001年,文强“无意”却又多次地向曾维才提起,自己的儿子文伽昊2001年要去加拿大留学。曾维才心领神会,他把文强请到自己的楼盘渝北区的加州乐园吃饭,饭后把3万美元塞到文强的裤袋里,并赔笑说,“拿去给你儿子做学费”。文强反应自然,笑说一句“谢谢了”就上车离去。过了半年,文强又“无意”跟曾维才说起,自己想去看看在加拿大读书的儿子;有了经验的曾维才这次塞到他裤袋里的是2万美元。 事实上,文伽昊更像去加拿大旅游而非留学——他呆了半年就回了重庆,而他老爸已不再需要他这个理由。从2003年至2005年,文强每一年都找得到和曾维才“唠家常”的理由,分别是他前往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等地出差,曾维才为此送了他7万美元和10万港币。 “曾维才是我朋友,他给我送钱是朋友互相关心”,文强的理由是,在2005年之前,曾维才没有跟他提过任何请托要求,但他还是愿意一个劲地送钱。“结交文强是很有必要的,我万一有什么事情就可以找他帮忙。”曾维才说。 文强身边,这种把他当做磁石般,从横向“贴上来”的类似“朋友关系”数不胜数。至今让媒体查不清底细的商人陈万清,是另一个典型。他同样也没有提任何要求地给文强送了5年的钱,从第6年开始才让文强帮他办事——为他在公安局内部安插的三人分别调动工作和职务升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