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文强自辩后认罪 称灰色收入认定太少
广州日报2月7日报道 文强案一审在经过漫长的5天争辩后,终于走到了尾声,昨日的法庭辩论一直延续至晚上10时,随后继续对检察机关指控文强的强奸罪进行不公开审理。昨夜10时,在经过控辩双方激烈的法庭辩论后,被告人文强发表了自己的最后陈述,几天庭审以来一直精神状态高昂的他满脸通红地称,自己还有良心,并称愿意认罪服法,同时
恳切表示,“希望今后没有公安干警再次站在这个位子上”。
“一名曾经的打黑英雄却倒在了新一轮的打黑风暴之中”。虽然在过去5天的庭审中一再翻供,但昨日文强的辩护人杨矿生透露,文强在会见他之时已显露强烈的悔恨、悲凉和绝望之意,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
昨日出庭的文强,在庭上站着进行了长达70分钟的自辩。“对受贿罪的部分事实认定,我有异议。对收钱金额我无异议,但是对收钱性质我有不同意见。”随后他展开了漫长的陈述,详细回顾140余次收钱的背景和细节,以曾维才4次给他送钱都发生在2005年之前,而对方托他插手郭应嘉案件是发生在2005年,因此认为送钱给他并无所求。
文强:
对我“灰色收入”认定太少
文强强调,自己收钱属于礼节往来,“朋友关系不能算受贿,而且每次收钱时对方都没有提出请托事项。”对于手下人员行贿自己以求获得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文强以陈万清曾受冉从俭所托送他50万元为例,他辩称自己收下钱后,冉从俭的职务一直没有被调整过,因此他认为对方行贿请托事项未发生,不能据此认定自己的受贿罪。对于手下同时被起诉行贿罪的三大“金刚”,他认为黄代强和自己是朋友关系之间的礼尚往来,而与陈涛的关系则并不好,称自己对黄代强说过,“你们和他们怎么交往我不管,反正以后吃饭有我无他,有他无我,这一点全公安局都知道。”
此外,文强还辩称,公诉机关对其财产认定中,没有计入其另一张银行卡上发的工资。同时他不惜公布自己有大量违纪收入——称平时过年过节下级单位送来的红包、烟酒等“灰色收入”被计算得太少。同时,他辩称自己多年来都有藏酒的习惯,因此家里的藏酒数量很多价值颇高,而被公诉机关认定有合法来源的仅价值4万余元,他认为算得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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