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副局长尚晓汀4日在中国政府网就“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接受访谈时表示,在撤销驻京办的过程中,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资产处置过程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不会流失。 尚晓汀表示,《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明确指出,派出地政府要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对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的土地、房屋、车辆等资产处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资产处置过程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清理现有驻京办事机构:保留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驻北京办事处,经济特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已经设立的地级市、地区、盟、州人民政府驻京联络处,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撤销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其他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单位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撤销县、县级市、旗、市辖区人民政府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