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家家产明细表 一、检方统计3094万元来源: 现金:665万元 存款、保险、股票:342万元 转移款和放贷款:510万元 对外投资:307万元 (包括房地产,炒股,经营网吧,承包公路工程和焦化厂等等) 房产:价值470万元。(共计15处,商品房8处,自建房7处。) 利用职务之便扣押物品:240万元 (包括工 家中收受物品:价值560万(包括酒181瓶,金银首饰56项,手表24只,工艺品36件,文物9件等) 二、检方指控文强犯罪所得:1625万余元 收受罗燕人民币10万元 收受曾维才人民币5万元、美元10万、港币6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47万余元。 收受陈万清人民币77万元、美元10万、港币10万,共计折合人民币169万余元。 收受陈武林人民币15万元。 收受周奇金美元31万,折合人民币256.58余元。 收受罗力人民币40万元。 收受重庆柏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一套,价值19万余元。 收受李一鸿通过黄代强所送象牙工艺品一件,价值人民币8万元。 收受濮家华人民币5万元。 收受周红梅等人人民币162.5万元。 收受谢岗人民币12.6万元 收受赵利明人民币27万元,青绿山水画一幅,价值人民币364万余元。 收受李大江人民币4.9万元。 收受周红卫人民币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