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往日熙熙攘攘的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大厅里十分冷清,除了几位急着找家政服务员的顾客,来应聘的服务员员几乎没有。据工作人员介绍,春节临近,需要家政服务的市民逐渐增多,而许多做家政服务的人员已返乡过年,所以供需矛盾加大。 “现在济南市大概有358家涉及家政服务的公司,其中专营家政服务的有207家,这还不包括诸多无法统计的‘马路游击队’。”2月2日,济南伟民家政服务公司经理 可即便拥有如此庞大的家政服务队伍,随着春节的来临,省城却再度闹起了“保姆荒”。这是为什么呢? 10个雇主抢1个保姆 “找个保姆真难啊!”这几天,由于家里的保姆有事回老家,家住槐荫区的罗女士跑了好几家家政公司,都请不到合适的保姆。 “现在就是缺人,你要只做家务的保姆这有仨,现在月嫂预约的档期都排到了2010年3月了,什么时候有人,我也无法明确答复你。”济南天泽家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说。 记者采访发现,目前像天泽这样的中小型家政服务中心每家有五六个待岗家政人员,但多数是“初级保姆”或者只从事家务劳动不提供照顾老人、孩子服务的人员。而一些较知名的家政服务中心,如阳光大姐、山东大嫂等目前只接受顾客的电话预约,是否有待岗家政人员还需等通知。 据了解,目前保姆、月嫂、钟点工身价水涨船高,一般月工资涨幅在200到400元不等。一位家政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持证月嫂的月薪最高能拿到3000元,而一些信用度高、在家政中心被评上星级的保姆也格外走俏,但目前都很缺。 “以前我们盼着雇主上门,这些日子是盼着快来几位保姆。”一位家政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雇主与保姆的比例达到了10:1甚至更高。 服务升级势在必行 家政人员需求紧俏,家政公司的日子按理讲应该很好过,但恰恰相反,“服务质量差、经营不善、难以为继”成为不少家政服务公司目前的生存写照。记者从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进入1月以来,由于家政服务延时、服务项目不到位引发的消费者投诉数量急剧上升,在所有投诉中居于首位。 “‘两高两低'是目前省城家政市场的鲜明特征。”济南三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任富强告诉记者,两高是行业工资有了较大提高、客户要求也提高了,两低则是从业人员地位低、素质低,如果这两对矛盾不能很好解决,济南家政服务业提档升级也就成了空谈。 任富强说,目前家政服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在1500元左右,家庭护理等个别高端家政的工资可以到两三千元;而另一“高”不仅是指高端客户的需求,比如具有现代家庭教育理念的育婴师取代靠经验吃饭的保姆,还有家庭财务助理、家庭护理等高端岗位的出现。任富强表示,即使是家庭保洁等基本的家政需求,因为新型小家电、新材料不断进入家庭,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要求也在提高。“因为保洁员不了解小家电的性能、不了解人造大理石等新材料的性能,使得损坏家电、擦黄厨房台面的情况时有发生。” 从业人员地位低则与行业市场发育程度有关。任富强说,在深圳等市场化程度高的城市,客户是将家政服务人员当做服务提供方平等对待的,家政人员的工作范围也严格按合同约定。而省城许多家庭还是将家政人员当做“佣人”呼来喝去。 “家政公司门槛低、利润薄、抗风险能力差,这是导致家政行业乱象丛生的主因。”肖井亮表示,家政公司中,除少数企业化运作的公司外,大部分家政公司只起一个中介作用,并不能有效管理、培训家政服务人员,更有不少所谓的家政公司只是空壳,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行业准入手续。 培育更多家政品牌 有专家指出,“保姆荒”背后的深层原因是缺乏职业化管理。因此,构建职业化的培训、管理、经营体系,也成为破解家政服务行业“乱象”的根本途径。 近日,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拥有并使用的“阳光大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在全国家政服务行业尚属首家。“家政服务业起点较低,往往会陷入规模小型化、服务单一化、网点零散化的发展模式,难以形成规模经营和名牌效应。”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卓长立告诉记者,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他们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到开展专项能力考核,从统一岗前培训到分门别类培训,使家政服务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服务满意率由成立之初的78%提高到如今的98%,且服务领域更加广泛,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不同于多数家政公司以中介为主、公司与员工之间是不确定的临时性关系的传统用工模式,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实行员工制管理,并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保姆作为公司员工给顾客提供服务,公司给保姆开工资和解决社会保障。这样一来,保姆、雇主心理都有底了。”卓长立说。 但环顾省城家政服务业,叫得响的本土品牌并不多。怎样才能培育出更多的家政服务品牌呢?肖井亮认为,“首先是建立一个规范的家政培训市场,同时对家政服务企业提高经营门槛,比如规定注册资本、人员数量、服务领域等等,从而有效规范这一行业的发展,最终促使家政服务企业形成品牌竞争的态势。” “职业化是家政服务公司的大趋势。”任富强说,没有固定的聘用关系,没有稳定的最低收入,公司与员工之间自然也就缺少了约束和牵制。由于用工方是“家庭”而不是“单位”,因此绝大多数家政服务劳动关系不适用于《劳动法》,由此衍生了一系列问题。“如果家政服务公司实行员工制的管理模式,家政服务员、家政公司、雇主之间形成的劳务关系就会受到《劳动法》的保护,这一模式无疑有利于提升家政公司的管理水平、规范整个市场,同时也是根除'保姆荒’的最有效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