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月3日讯 “我持续几天都在外吃饭,选择的饭店大多就是在漳州一路、闽江二路附近,饭店都不错,可是总是在结账的时候没有给我开具发票。”昨日,社区论坛上出现了一则“揭露饭店拒开发票行为……”的帖子,发帖人还“有图有真相”地总结了部分饭店存在拒开发票的3种行为,两天来引来网友的一片热议。 吃饭拒开发票、只开收据或证明、乱 网友论坛发帖 控诉饭店拒开发票 昨日,网友“失物森林”发帖:“有图有真相 揭露饭店拒开发票行为 市地税管不?”该文声称:“我持续几天都在外吃饭,选择的饭店大多就是在漳州一路、闽江二路附近,饭店都不错,可是总是在结账的时候没有给我开具发票。” 而针对此类行为,该网友还分门别类总结了3类拒开发票的行为,分别为:商家诱导、商家放赖、开具拖欠发票证明。 “一、商家诱导:不要发票就打折。结账的时候,总是说不开发票就打折,具体的折扣?也就是把个位数的零头给删了而已,也就省个十块八块。诱惑最大的一家,外加了一罐可乐给我…… “二、商家放赖:发票用完了。在闽江二路一家叫红泥壶的茶室,我跟朋友办理了茶卡,至今为止已去过10次,消费1110元了。可是,每次结账时,前台的服务员总是说发票没有了,发票用完了。从去年11月到今年1月底,每次发票都用完,太巧合了吧!问前台小姐怎么办,小姐就搪塞说过一段时间就能开发票了; “三、商家开具拖欠发票证明。碰到2家饭店,一家是在南京路中联创意广场的豆捞坊,给了一张可以换发票的证明。另一家则是闽江二路那个船歌鱼饺,直接给了一张未开发票证明!” 更为真实的是,该网友还上传了一张某饭店开具的“未开发票证明”,在该图片的右边栏中,盖的章竟模糊“诡异”,貌似手印的痕迹,没有该饭店的任何字样。
网友在论坛上上传的某饭店提供的“假发票” 热议:无奈之余 支持“开票族” 该贴文一经发出,短短时间内就引发了网友们的各类议论。很多网友无奈感叹:“现在不给开发票的饭店太多了!”网友也强烈表示:“该要的发票就应该要!支持开票族!”、“不给发票不结账”等。 无独有偶,网友“妙若斯缘”在第一时间发帖“赞助”:“今天在川味居吃饭索得假发票 我也来曝曝光!”该细心的网友对饭店开具的6张发票,上网验证真伪,竟发现“没有一张发票是真的。”他质疑说:“现在这类手撕的发票有几张是真的?” 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位消费者,该王姓市民表示,中国的老百姓不认可税收的支出,所以也就提高不了税收的认识,吃了饭要不要发票当做无所谓的事情,很多消费者摆着“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心态不予追究,导致“刚用完,下次补”等拒开发票的说辞屡试不爽。 遇违法不开发票 可拨12366举报 今天,记者辗转联系了网友“失物森林”——家住市北区的郝小姐(化名),据称,事后她也在税务局的官网上对该事进行了投诉登记,并于当日接到了来自市南地税执法部门的询问,表示会在近期内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一经查证举报属实,将对违法开具发票的饭店进行处罚。 记者按图索骥走访了一家贴文中提到的某饭店,和郝小姐所介绍的情况如出一辙。针对此类情况,记者查阅了相关法规,据了解,“根据中国的税法,商品标价中已经包含税款,如果大家在消费时遇到不法商家以各种理由拒开发票,欢迎大家积极举报,或者拨打税法热线12366,举报有奖~” 而举报奖励的制度规定:我市目前执行的是 《山东省地方税务系统发票违法行为举报和查处奖惩管理暂行办法》,根据其规定,举报人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的,由地税部门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予以奖励,经查实,每案奖励的最低金额不低于200元,最高不高于10000元,而商家不给顾客开具正规发票就是 “发票违法行为”其中之一。对此,地税部门也表示,要加大开具使用发票的宣传力度,向商家讲解宣传发票有关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主动开具发票的意识。(青岛新闻网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