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消费者冯浩因一起消费纠纷,状告永乐电器与格力空调,拔出萝卜带出泥,同时质疑质检总局:“中国世界名牌”评选是不是“牙防组”第二? 消费纠纷惹官司 2009年9月29日,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案件在涧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对峙的双方一方是37岁的洛阳市民冯浩,另一方是永乐电器和格力空调。 根据双方观点,合议庭归纳争议焦点之一就是是否存在“世界名牌”的虚假宣传。原来,5月16日,永乐电器和格力空调推出优惠活动,“空调特惠,满一万元送液晶电视”。而格力空调印刷品宣传广告中有“世界名牌”的字样。 冯浩说:“既然是‘世界名牌’,就应该是说一不二的。”冲着这点,他放心地花费12792元一口气买了8台格力牌某型号空调。不料,冯浩竟没有拿到赠品。 对此,商家的解释是:冯浩购买的这款格力空调属于特价商品,因此不参加优惠活动——这一点,在活动广告中已有提醒。但冯浩仍觉得自己被“忽悠”了:“说话不算数,哪有这样的‘世界名牌’?这个称号是不是厂家自己封的?” 对于冯浩的质疑,格力空调的代理人拿出了有力证据:“这个称号并不是厂家自个儿夸自个儿,而是国家权威部门评出来的。” 然而,这种说法引起了冯浩更大的质疑:名牌应该是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而不是评选出来的。国内某个政府部门就敢评“世界名牌”,口气大不说,具体标准又是什么呢?如果没有让人信服的标准,那不是和“全国牙防组”一样“忽悠”人吗? “世界名牌”遇尴尬 冯浩的质疑引发了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之后的一大难题:2008年国家质监总局退出了名牌评选,并撤销了圣元、伊利等三企业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8年9月17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从即日起,停止所有食品类生产企业获得的国家免检产品资格,相关企业要立即停止其国家免检资格的相关宣传活动,其生产的产品和印制的包装上已使用的国家免检标志不再有效。 但对家电类、建材类等到其他行业获得了“国家免检”、“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称号的企业是否能继续使用这一称号宣传没作规定,从而也导致某些企业继续“透支“这类称号的信用,诱导、误导消费者。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出《关于开展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规定:“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为年度表彰,不设有效期。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该类产品称号。也就是说,“中国世界名牌产品”只能作为那个年度称号,并不是长期有效的“终身制”。 名牌免检制该废除 其实,自从“中国名牌”出炉之日起,就备受法律界质疑。早在2004年,北京致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显峰致函国家质检总局:“建议该局撤销尚在‘有效期’内在各种‘中国名牌’、‘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相应称号,并废止《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撤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三鹿“问题奶粉”等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发生后,中国名牌评选制度和免检制度的不合理性更加充分地暴露出来,其合理性受到了极大的质疑。继续保留这两个制度将会进一步威胁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和威胁政府的公信力。此活动无法律依据,系违法行为;进行名牌评选事宜的“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质检总局质量监督司,是分享国家机关权威。 法律界质疑,还会不会有更多的非食品类免检产品继三鹿之后危及消费者的安全和危及政府的公信力。比如小家电,建材,化肥等,难道这些产品相比食品与消费者的健康安全距离更远些吗?难道质检总局真的要每出一次事故才取消一个门类的免检规定吗? 2008年8月25日,鉴于中国名牌评选制度和免检制度的严重不合法和严重不合理性,张显峰律师联合再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再次向质检总局提出如下法律建议。一、废除《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彻底废除中国名牌评选制度;二、彻底废除产品免检制度。 根据公布的资料显示,质检总局2001年开始直接举办“中国名牌产品”评选,每年举办一次。质检总局还于2005年推出了“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这项评选进行了3年。截至2007年,共有10个品牌获得“中国世界名牌”称号,格力牌空调是当选的10个品牌之一。这期间,围绕政府评选名牌的争议和质疑一直没有平息。(江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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