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一个公司并编造几个“子虚乌有”项目,就能套取数百万元财政扶持资金;下拨70余万元扶持款,可明目张胆“截流”30多万元:给企业申报项目资金提供“关照”,就收取“感谢费”数十万元…… 云南省近期宣判的一起财政干部系列腐败窝案引发人们的深思:财政资金为何会被轻易套取?财政干部何以屡屡“自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财政项目资金成了“唐僧肉” 这起窝案涉及云南省原 收取“感谢费”——在肖晓鹏、陈锐平等的关照下,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获得了2000多万元财政茶业扶持专款。孟连县财政局原局长移花接木将项目扶持款转入自己控制的茶厂后,为表示感谢,他向肖晓鹏、陈锐平“敬献”20万元“装修费”。 明目张胆“截流”——从2004年2月至2006年11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青松林业有限公司共分三次获得15万元、50万元、10万元项目资金,陈锐平要求青松公司分别“挤出”10万元、20万元、5万元转至她自己掌控的公司。 编造项目套取——肖晓鹏、陈锐平等伙同西双版纳州原财政局长成立公司,以种植沉香、石斛、膏桐等“子虚乌有”项目为名义,先后从云南省财政厅、省林业厅骗取国家项目扶持资金277万元。项目扶持款最后被肖晓鹏、陈锐平等人在西双版纳购买别墅用地。 上下勾结打造贪腐“路径” 膏桐是云南省近年来重点扶持的一个生物产业,每年省财政有数千万元的专项资金扶持。2006年,肖晓鹏、陈锐平等人到元谋县考察膏桐种植时,陈锐平对县里陪同人员主动示意她在财政厅管农口资金,有“运作”资金的便利,并建议成立公司申报补助资金。 元谋县原财政局长、林业局长与肖晓鹏、陈锐平等人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元谋膏桐能源有限公司”。其后几年,元谋膏桐能源公司以“膏桐能源林栽培示范项目”、“中央科技推广项目”6次获取财政资金300多万元。 办案人员在查办肖晓鹏、陈锐平等财政干部的贪腐“路径”发现,这些掌管着大量财政项目资金的“财神”上下勾结,已经“打造”出了一条腐败链条:陈锐平利用其在财政厅农业处负责农业、林业发展项目审批的职务便利,及时将中央、省级下拨的财政扶持项目资金信息下传,州县财政局人员以企业名义提供相应申报材料,经由掌握审批权的肖晓鹏审批,顺利套出财政资金。 正是通过类似的“上下沟通”,元谋膏桐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项目完全符合产业方向。在陈锐平的“张罗”下,项目专家评审组的意见高度一致,之后的审批过程“一路绿灯”。 腐败分子为了应付检查,还费心做了个“转移支付”。在国家资金已经拨付到肖晓鹏、陈锐平控制的公司后,他们又把资金转移给一家绿化工程队,看似项目在“落实”,但最终却是他们从绿化工程队将国家资金“提现”私分。 轻易套取为何屡屡得手? “在腐败链的掩护下,得到资金安排完全可以有充分的理由”,参与办案的审计干部分析介绍说,从案件中可以看出,这些项目资金的安排有着较大的随意性,一些财政系统人员权力过大,且缺乏一定的监督,这为他们截流提成甚至“监守自盗”留下了较大的操作空间。 案件查办人员发现,肖晓鹏、陈锐平在涉农资金的分配中有着不小的权力:除年初预算安排外,追加项目资金如膏桐等分配安排并不规范,分配给哪些地区、部门,安排多少项目、资金,主要由他们决定,主观因素多。当想买西双版纳一块别墅用地时,他们于是就成立公司来承接资金。 肖晓鹏分管的农业资金涉及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扶贫等涉农业务主管部门,按程序是项目实施单位申报立项——业务主管部门审——向同级财政申请安排预算资金或逐级申报。但肖晓鹏等人却同时履行了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没通过业务主管部门就直接受理越级申报项目,擅自安排项目资金的情况。 办案人员查看云南省财政厅农口相关项目档案资料发现,部分项目资金审批不符合规定,缺乏相关的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集体研究讨论资料。相当部分的项目档案无项目实施单位申报材料,越级申报项目的情况较多。 斩断伸向财政项目资金的“黑手” 谈及云南省发生的这起财政干部腐败窝案,许多接受采访的专家和财政系统人士均表示痛心和震惊:这是财政干部“监守自盗”,性质恶劣,必须斩断伸向财政资金的“黑手”。 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有关专家认为,财政部门履行公共财政的服务职能,不能让他们的权力过于集中。应让“管钱”的部门不管项目,管项目的部门不管钱,从而建立制约机制。 办案人员表示,陈锐平案中的部分膏桐、沉香、石斛项目纯属虚报,只要追踪检查就很容易发现。在当前各类项目建设资金和惠农、扶贫等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大的情况下,必须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容随便打水漂甚至落到腐败分子手里,必须建立规范、科学、透明、公正的项目预算安排制度。 (李自良、王研、杨跃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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