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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严查酒驾等15种行为 每天安排2处夜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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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2-02 17:29:19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2月2日讯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为巩固全国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实施推进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重点包括15种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此次整治行动整治重点包括酒后驾驶;行人乱窜马路;乱闯红灯;机动车争道强行;超速行驶;无牌无证;摩托车不带头盔;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使

用灯光;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规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乱鸣喇叭;大型自卸货车、垃圾车故意遮挡号牌、超载等15种交通违法行为。

    每天安排2处夜查点 集中查处酒驾

    记者还了解到,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将在城区主干道开展 “文明交通、和谐有序”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每个区选定3条主干道,采取每周一上下班高峰期组织协警员、志愿者等对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秩序顽症,进行教育劝诫,并对不文明行为集中曝光。

    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对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礼貌行车安全教育。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及相机在早晚高峰和无警时间抓拍争道抢行、违规停车、不遵守交通信号、不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大非现场处罚力度。各大队将每天安排2处夜查点,集中查处酒后驾驶、自卸货车夜间超速、超载、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严重交通违法专项行动。同时联系城管、垃圾管理处等部门联合开展夜查,重点查处自卸货车、垃圾车故意遮挡号牌,夜间超速、超载行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理。

    此外,将严格落实一校一协警制度,安排民警或协警员维护校园门口交通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完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设施和标志,在学校周边道路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强化整治学校周边道路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争道强行等违法行为。(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通讯员 陈刚 栾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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