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月29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市环保局确定2010年环保工作思路,推出多项举措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目标是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4.75万吨和11.45万吨以下,完成国家规定的“十一五”减排指标;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河流和近岸海域水质得到改善。 据了解,为加强环湾保护,促进拥湾发展,市环保局今年将全面启动“十二五”环保规划编制工作,建立环胶州湾区域陆海统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对胶州湾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进行评价。加强环湾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协调推进团岛、海泊河、李村河、娄山河等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和升级改造工程,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30万吨,向胶州湾排放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到2010年底,市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和全处理。加强对环湾区域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做好老企业搬迁环境管理和服务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处置遗留的工业废物。 污染减排方面,将继续推进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指标。编制“十二五”污染减排专题规划,着手开展脱硝和减排氨氮等措施方案的拟定工作。 水环境治理方面,通过加大崂山水库等重点水源地周边排污状况监管、加强污水处理厂环境监管、建立河道污染点源清查治理工作机制、企业污水深度处理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建立跨界河流断面水质交接制度等,确保完成“十一五”流域水质改善目标。 空气质量提升方面,积极推动建立城市扬尘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全方位的监督检查格局。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排污污染防治,确保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参检率达到80%以上,达标率达到85%以上;继续开展机动车冒黑烟有奖举报活动,鼓励社会各界踊跃监督机动车冒黑烟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淘汰30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开展灰霾监测和颗粒物源解析工作,为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提高在线自动监测系统运行水平,继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强放射源和化学品环境管理,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做好环境风险源调查和环境隐患排查,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措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和应急联动机制。 积极为促进全市产业优化升级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环评审批服务。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环评,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准入;对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流程和运行方式,提升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青岛新闻网记者 朱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