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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贪官”孙善武给我们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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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27 15:37:03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孙善武受贿案。据潍坊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孙善武利用担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家人共收受9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10.49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孙善武的刑事责任。

    让人意外的是,当地民众却认为他是好官。据资料介绍孙善武在洛阳就任期间,以实干家的姿态在旧城改造、洛南新区开发上,大刀阔斧、雷厉风行。由于孙善武的强势,洛阳市政建设发生了很大变化。尽管孙善武由此落下了一个“孙善扒、孙大扒”的绰号,但赢得了大多数洛阳人的拥护。在其被“双规”后,部分民众反而认为“不管他贪不贪,孙善武就是个好官”。

    贪官也成了“好官”,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笔者认为,从孙善武身上,我们至少应该得到以下警示:

    其一,官员一定要干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主政一方的官员,就应该思考如何让一方经济得到更好的发展,如何让一方的环境更加宜居,如何让一方的治安更加良好。如果浑浑噩噩过日了,几年下来,江山依旧,老百姓是不会认可的。老百姓心中有杆称,是混日子的昏官,还是能干事的好官,老百姓最有发言权。否则,如果一事无成,即使能做到两袖清风,也不会有个好名声的。

    其二,干事一定要干净。有些领导干部有干事的想法,也有干好事的能力,但在干事的过程中,却也打着自己的“小九九”,贪污受贿,中饱私囊。他们以为,政绩是自己的免罪牌,领导会保护他们这样的能人。殊不知,腐败是条高压线,一触就会倒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他们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做得天衣无缝。殊不知,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每一个腐败分子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制裁。

    其三,对干部一定要加强监督。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爱护。监督不是故意找茬,与谁过不去,而是靠制度的力量规范权力的运行,引导人们依法办事。一些干部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成为历史和人民的罪人,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监督不到位致使他们远离监督,结果行为无约束、权力无节制。如果能够早点受到很好的监督,或许孙善武这位“好官”的2字名词里就不会再加进一个“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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