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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富婆骗租18辆轿车典当 换取百万现金挥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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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27 08:23:13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假富婆骗租18辆轿车典当 通过办假身份证租车辽宁来青妇女杜某换取100余万现金用于挥霍 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早报讯 做生意赔钱后,辽宁来青的妇女杜某为了筹钱周转,伪造虚假身份向别人借款,被人发现破绽后,又利用虚假身份到多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18辆轿车,再将这些车抵押给借贷公司、典当行换取现金,直到去年3月杜某才被市南警方抓获。记者昨天从市南法院了解到,杜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办假身份证连续租车

    从2008年4月起,杜某因为做生意赔钱开始想办法筹钱,她伪造虚假身份证明摇身一变成了李女士,以此为名向市民杨某借走34万元,在合同期满后依然无法偿还又被人发现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杜某先还上8万元。

    从2008年8月到2009年3月被警方抓获期间,杜某伪造多个虚假身份证件,一会姓王,一会又姓孙,先后到本市1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别克君威、君越、大众帕萨特等高档轿车,然后再用从办假证处制作的虚假证明,将车以3万到15万不等的价格抵押到多家借贷公司,换取现金100余万。

    骗租车被发现终落网

    从2008年9月起,市南警方就陆续接到报案,警方虽然开始调查,但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线索。去年3月,本市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李经理在中山路附近一家停车场发现自己公司被杜某骗租的别克轿车立刻报警,警方根据此线索最终将杜某抓获。

    “受害的汽车租赁公司都称这个杜某去租车时出手阔绰,仿佛像个有钱人,就没对她产生怀疑。”民警表示,根据调查,杜某在1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骗租轿车18辆,总价值超过200万元。杜某骗租的部分车辆被警方追回,赃款则被她用于日常挥霍。

    因诈骗罪获刑12年

    在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审理此案时,杜某一直表示自己是因为生意上急需用钱才将车抵押到典当行,她表示自己一旦赚到钱就要把这些车赎回,但在她伪造的一系列虚假身份前,杜某也无话可说。

    市南法院审理认为,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伪造、编造的虚假产权证明做担保,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价值20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最终判处杜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记者 段海鹰)

    汽车租赁业要会“识假” 友情提示

    记者昨天就此案采访市公安局民警,杜某用并不高明的手法能从10多家汽车租赁公司成功骗走18辆车,说明整个汽车租赁公司制订的工作制度存在漏洞。民警表示,对身份证件和来租赁汽车本人的身份核实,在各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工作中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而各家为杜某做抵押的典当公司也存在工作漏洞。民警表示,通过这起案件,汽车租赁公司、典当行、民间借贷公司都应严格审核工作程序,掌握一定的识别假证件的技巧,避免再次成为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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