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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点:食猫狗肉将罚款刑拘? 禁令引发网友激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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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26 13:31:34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海奥 视点】
 

资料图片(郭娟 制图) 

   相关链接: 我国或规定吃狗肉猫肉将罚款五千并拘留15天

    近日,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再次征集意见,撇弃了以前的“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起草了新的“反虐待动物法”,而其更改的原因是“‘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被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

    在其专家意见稿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称: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食用猫肉狗肉罚款五千,拘留15天”!这一规定虽然还处襁褓未成形,但言论一披露,还是引发了众口不一的议论纷纷。国内某知名网站,还对此做了一项调查,在赞成和反对的呼声中,反对的比例竟占了近一半,认为“这是中国饮食文化的一部分,禁止理由牵强”。无独有偶,在针对罚款刑拘政策是否同意的问题上,认为“处罚手段过重,对人缺乏公平的”的反对意见也占了一半以上。那么,上述反对者的呼声是不是就被看作是缺乏同情心,以及悲悯情的麻木不仁呢?

    显然不是,所谓挂羊头卖狗肉,狗肉和猫肉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有销售市场的,而食用便要被拘留罚款,突兀的让有些人一时难以接受。况且,“猪牛羊是家畜,猫狗是宠物”,同样差不多的动物政策实在相差悬殊,甚至有网友开玩笑解嘲:“强烈建议还要保护昆虫 踩死一只蚂蚁也罚款5000……”

    不过,真正论支持或反对的话,笔者还是要双手拥护前者的。因为猫狗显然开始走进“千家万户”,与人关系较之其他动物更亲切些,而且在很多城市中,一再发生的虐猫、虐狗事件的确让不少人唏嘘、寒心。从这个角度上说,反虐待,禁猎食,还是利大于弊的。况且,先前的“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的提法,实在有些大概念,而禁食的规定提出,显然要更具体,更细化,也更能针砭时弊。俗话说:“一个小行动,胜过一万句空话”。再者,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

    此外,笔者也了解到,食用猫狗肉在某些地区还是被视为普遍的现象,尤其随着冬季到来,很多餐馆推出了猫狗肉等野味吸引顾客,传统的说法认为“猫肉大补”,有些人相信吃猫肉能治淋巴病。而让人后怕的是,像猫狗这类零星分散、不经定点屠宰的小动物,几乎全部没有经过检疫部门的检查,是否符合食用标准不得而知。所以,从健康角度考虑,禁食也势在必行。当然,牵扯到处罚力度的问题,罚款五千、拘留半个月,权且可当做一个口号来号召,杀一儆百的效果也好过光打雷不下雨。

    总的来说,规定只是起草阶段,是否能真正如此实施还有待考虑,而出发点只有一个,那就“动物保护”,平心静气,我们应该拭目以待……(绝望的生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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