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两地认定“黄段子”标准不同各方评论迥异 短信涉黄标准应由政府认定 打击重点应该剑指牟利群发 法制日报记者 王晓雁 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原本在手机扫黄风暴中处于整顿和被批评地位的电信运营商,就成功地扭转了自己的角色。 中国移动上海分公司日前表示,目前已经对发送低俗内容的手机号码开始“叫停”:一经发现有手机号码发送黄色短信等不良信息,将暂停该号码的短信 此消息一出,顿时各方反应强烈。 北京移动:满足三个条件才关停 1月18日,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部署第二阶段整治手机涉黄工作要求,上海移动首先会根据事先设定的一系列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一旦发现有问题,将对该手机号码进行暂停短信功能的处理,如果用户有异议,可去公安部门对短信内容作鉴定。 广东移动与上海移动的做法类似。而与沪粤两地相比,北京的做法要稳妥得多。1月21日,北京移动10086客服热线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手机发“黄段子”被暂停短信功能有三个前提条件:首先,短信发送量要达到一个级别;其次,要有多位用户举报;最后,还需要公安等相关部门查证,认定为黄色短信或是垃圾短信。 这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其实这种做法已经执行很久了,因为有这三个条件,所以并没有出现用户质疑或投诉的问题。她告诉记者,他们并不会随便关停短信功能,即使发现了在一定时间内发出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短信、明显不是普通手机用户能力所及的可疑手机号,也会先对发现的垃圾短信拦截,阻止该手机发出这些短信,再结合用户举报,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后,作出停止发送该号码的短信的决定。 扫黄重点:牟利性群发黄色短信 实际上,对于黄色短信,一直以来舆论的反应是一分为二的:对于牟利性的群发黄色短信行为,有关部门和运营商就必须给予严厉打击;但若是普通用户个人之间发送涉黄信息,则普遍认为不宜干涉和处罚。 电信专家侯自强就认为,不管什么内容,如果不是明显违法的信息,只要是个人发送给个人的,就不应该受到干涉。“正常人的手机是用来通信的,而包括短信在内的通信都属于特定两个人之间的私事,其内容属于通信秘密范畴,受宪法和法律保护,因此除非为了侦查犯罪而基于法律程序对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外,任何人不得对他人的私人通信进行监听。” 而北京移动设置的第一个门槛,就将大量群发短信与少量发送黄色信息区分开来,第二个门槛则将接收方愿意与不愿意接收区分开来。在打击牟利性群发黄色短信行为的同时,并不干涉熟人之间发送少量“黄段子”。 “显然,北京移动此举避免了侵犯人们的通信权利和自由,程序合理,处置方式也较为谨慎。”1月21日,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教授刘德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有关专家:涉黄标准应由政府定 而此次上海移动遭社会普遍质疑的根本原因,则与黄色短信这种称呼存在“先天不足”有关。什么是黄色短信?如何定义和认定黄色短信?标准又是什么?不管是法律界,还是学术界,目前都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和划分。 按照上海移动的说法,他们依据的是13项“低俗内容”技术标准,如包括“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等,事先设定了一系列关键词,再根据关键词对手机短信进行先期过滤。 对于这种解释,许多人并不“买账”。一网民在论坛上发帖抗议称:“我给老婆发些夫妻之间的亲密话,算不算黄色短信?上海移动所说的标准,比如‘令人产生联想’等词语,在实际认定中怎么把握?而且根据这标准设定的关键词也不明确,究竟是哪些词语,目前我们并不知晓!要阻止人们用手机发黄段子,首先得让我们知道什么关键词涉黄,否则就相当于给用户‘下套’,会让人难以接受。” 刘德良表示,由于“黄色”这个词并非是法律概念,它会因语境不同和个人欣赏角度不同等原因,出现不同的理解,对其本身的认定就有歧义,所以上海移动的划分标准是否合法、合理就很值得怀疑,其操作过程很难体现科学性和标准性。 飞象网CEO、知名电信专家项立刚认为,上海移动这次有些越俎代庖,“好心没办成好事”才召来了质疑。他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叫停发送“黄段子”管理办法,显然不应该由上海移动之类的电信运营商制定,哪些是黄色内容也不应该由他们来认定,而应该由国家政府部门来制定并正式发布,运营商只能充当执行者的角色,这才是程序正确、各司其职。 电信专家认为,运营商应该在职能范围内监测好群发黄色短信,将可疑手机号码等资料送交公安部门鉴定,由政府部门来决定是否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这才是法制社会所倡导的程序正义。“当务之急是应该由管理部门出面完善程序,尽快制定统一的、更为具体的标准或者分级管理制度,并对全社会公布。” 而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好消息是:最高法即将出台有关整治手机淫秽色情的司法解释。业内人士认为,解释的出台将为备受关注的黄色短信界定给出一个合理的规范。 法制日报北京1月21日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