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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华出国院长免职两月复出 官方称正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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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23 08:55:35 大洋网-信息时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广东高院院长回应广州海事法院公费出国事件 “罗国华工作调整 主要是年龄问题”

    □信息时报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林晔晗

    “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因公费出国被免2个月后闪电复出,请解释?深圳律师刘尧称被枉法裁判,请不要回避,作出回应!”面对80万网友一连串的敏感问题,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昨天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直接又坦承地一一答复。

    “豪华出国游”院长 免职2月后复出

    事件:2009年12月30日,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被任命为省政协副秘书长。

    罗国华因“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事件,而成为网络热议人物。2009年6月,有消息称广东省纪委、省外事工作办公室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他于2009年10月15日被免职,仅仅过去2个月就闪电复出。

    郑鄂:“工作调整因年龄问题”

    郑鄂说:“对于罗国华因公出国的问题,一度在报刊、网络上炒得很热,有关部门随后进行了认真调查后核实,罗国华等因公出国考察的确存在观光活动偏多的问题,有关部门已责成相关人员退回与观光相关费用,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关于罗国华的工作调整问题,郑鄂表示,主要是由于罗国华已年满58周岁,为了加强广州海事法院的领导班子建设,需要一位年富力强的同志来担任院长,省相关部门研究决定,对罗国华同志的工作进行正常调整。

    律师毁坏财物被判刑 还发帖质疑判决

    事件:刘尧曾是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去年4月16日他被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刑一年半,缓刑二年。深圳律师界曾在2008年12月18日发起了一封联名呼吁书,强烈要求彻查真相。有511名深圳律师在这封联名信上签名,一时引起媒体广泛关注。

    记者昨日从网络上搜索看到,终审宣判后,刘尧在论坛中曾写了《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注解决刘尧枉法裁判案》一封信,在信中,他写到“我叫刘尧,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我通过强国论坛向您反映一起法院枉法裁判案件希望您亲自过问、现场回应百姓呼声纠正错案。河源市中院认定刘尧是针对被洪水冲毁的土地无法达成补偿而组织、带领村民到施工工地,进行毁物索款,从而否定刘尧和村民制止富源公司正在进行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属于正当防卫、自力救济这一铁一般的事实。”

    郑鄂:“他是懂法的,应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诉求”

    “我注意到不少网友很关心这个案件,要求我不要回避,作出回应。对这个案件我也谈点看法。”郑鄂说。这个案件经一、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刘尧的行为触犯了刑律,判了刘尧一年半的缓刑。这个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从法治的角度上讲,法院的生效判决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从刘尧作为当事人的角度上讲,他不服法院判决完全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依照具体的法律程序申请再审,法律赋予了他这种权利。我认为,他应当通过法律渠道来表达他的诉求。

    “刘尧曾经是律师,是懂法的人,应当明白这个道理。我们现在倡导全社会都要以合法的方式表达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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