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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系统曝腐败窝案 神秘铁门里如此不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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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22 15:44:29 中青在线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另类“越狱”寻租

    2009年11月15日,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监狱发生了一起重刑犯逃脱事件。据通报,当日上午8时许,因犯盗窃罪、脱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的犯人刘宏在监区开始生产时,趁看管人员不备,用梯子架上监狱高墙上的高压电线,翻越而出。

    此前,刘宏曾有过一次成功越狱的经历。2008年年初,他从益阳赤山监狱成功逃脱,跑到上海疯狂偷盗,几天内作案金额就高达10多

万元,后被警方抓获,再次羁押在赤山监狱,随后转入德山监狱关押。

    在一些人看来,刘宏的越狱风险大且“毫无技术含量”。而风险小、几乎不露痕迹的另类“越狱”,在监狱系统都知道,那就是体现在“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猫儿腻上,监狱管理系统内部习惯将这三者统称为“减假保”。

    在“减假保”上做手脚、搞寻租,在国内多个监狱都曾出现过。1998年,广西罗城监狱窝案甚至暴露出一份交易清单:3000元减刑一年,4000元保外就医,1万元假释。

    媒体透露,刘万清也在这条利益链中插了一手。“调查发现,刘万清通过向主管副局长、刑罚执行部门或监狱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病理鉴定上造假,并在明知刑期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情况下,违法批准卢育长、杨采雄等6人保外就医。”

    另据查实,“刘万清曾为28例罪犯的保外就医打过招呼,并从中收受9人次贿赂20.7万元。其中,刘万清为津市监狱服刑犯胡俭初办理保外就医,先后3次收受胡犯家属贿赂8万元;为办理罪犯周安民的保外就医事项,收受其家属贿赂5万元。”

    此外,之前有报道称,常德籍一富翁在深圳发迹后犯下重罪,被判刑后关押在湖南某监狱。该人通过重金向刘万清等人行贿,得以假释。

    湖南某监狱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监狱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触犯法律,无非这样几条途径:人事领域的买官卖官,经济领域的贪污受贿,执法领域的“减假保”。

    “‘减假保’都有制度规定,也有相应程序,且不说要违反这些制度和程序,就是执行起来也有很大的弹性空间。要给我100万元,说不定我也办得了,不出事谁知道?”

    2006年,上海提篮桥监狱一负责看守周正毅的管教干部被“双规”,起因即是周正毅不仅享受各种特殊待遇,还被运作减刑。“按照周正毅的高额奖分,他可以减刑一年至一年半,当时周正毅的剩余刑期已不足9个月,若减刑报告获法院认可,周正毅可立即获释”。

    与在减刑上做手脚不同,保外就医靠的是病理鉴定。这种造假几乎没有监督,成功率极高,“何况是领导要办,下面的人不敢不办”。

    有媒体分析认为,“减刑寻租链中,犯人与家属只要向监狱干部、干警行贿,从呈报、审批到裁定,各个环节都会有人照应。这条利益链甚至沿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办理程序,一直延伸到这些程序的终端——法官。”

    毫无疑问,金钱和利益是带动这条利益链的唯一推进剂。

    资料显示,2000年到2008年,刘万清就这样东一搂西一耙,大小兼收,被湖南省纪委调查确认收受贿赂1100万元,其中查证核实近600万元。

    鉴于他往日的政绩和威严,在他出事后很长一段时间,系统内仍习惯称他为刘厅长或刘局长。然而,随着案情的日渐明晰,他的另一面逐渐浮出水面,一个贪婪腐化者的面目开始原形毕露,人们此时才开始渐渐改口,直呼其名“刘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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