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或家庭等多方面原因,很多城区的老人年轻时没有工作,因此老了后也没有退休金,他们的养老问题全靠子女负担。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为这些无保障老年人发放养老金。”在2009年我市“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让无退休金老人享有养老金”的建议被列为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记者了解到,2010年我市将正式启动此项工作,让城镇无社会保障老人“老有所养”。
“针对我市城镇无社会保障 老年人身体多病、生活困难的状况,人大代表从相关老年人没有社会保障的原因、生活来源的构成等方面做了详细的分析,提出了为这部分老年人制订养老办法、建立发放生活补贴制度的建议。”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在2009年人代会上,人大代表王林、李雪华、张少华等人不约而同提出的这项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内容,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的思路出发,出台了《青岛市城乡居民基本老年保险暂行办法》,将城镇无保障老人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障范围,2010年此项工作将正式启动。 (记者 李晓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