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立法建议近半被采纳 市人大常委会昨公布2010年立法计划 市民建议受重视其中3件列入今年计划完成项目 记者昨从市人大常委会了解到,我市2010年立法计划已经制定,确定安排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项目7件,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项目5件,调研项目25件。此前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的市民立法建议有近一半进入立法计划。 每项建议都专门研究 为保障公众通过多种途径参 “我们对每项建议都作了登记分类,进行了专门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次征集意见活动收到的立法建议不仅在数量上较往年有所增加,而且质量也较以往有显著提高。在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7件完成项目中,有3件直接来自社会立法建议,分别为即墨居民李学锋提出的制定青岛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德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提出的制定青岛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星海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市民韩维湘共同提出的制定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按照立法计划安排,这三件法规将在10月和12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希望市民多提建议 此外,在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5件调研项目中,也有多件是以市民立法建议的形式提出的,如修订《青岛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青岛市表彰与保护见义勇为公民条例》等来自于多位市民提出的清除小广告、保护公共绿地等方面的立法建议。李沧区居民徐有福提出的制定青岛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例和青岛市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的立法建议也都作为调研项目列入了立法计划。“我比较关注民生方面的立法。”从事自由职业的市民徐有福告诉记者,食品安全的问题大家都很关注,而在食品安全出了问题时,很容易出现因各个单位职责划分不够明确,而发生互相推脱责任的事情,因此建议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予以界定。 “廉租房是解决民生的好事,我建议从建设规划、房屋质量、申请发放程序等方面予以规范。”徐有福表示,自己是在网上看到市人大常委会征求立法意见的通知后,通过网络提的建议。 “通过这次征集立法建议活动,使我们感受到广大市民对地方权力机关立法活动的关注和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宝贵的立法资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负责人表示,欢迎市民随时对今年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联系方式:青岛市观海一路16号,邮编266001,电子邮箱:rdfz@qingdao.gov.cn 本版撰稿 记者 李晓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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