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老翁性骚扰小伙杀人判死缓 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杨某峰是女性可能判决结果会截然不同 本报中山讯 21岁中国小伙杀死69岁的德国老人,是不堪同性恋骚扰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本月14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检方提供的材料,去年7月12日中午,杨某峰在与傅某华同居的出租屋内午睡时,傅某华要求与其发生性 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峰持铁锤用力击打傅某华头部这一要害部位,其杀人的故意十分明显。在作案时,傅某华虽然对其逼近,但傅某华已年近七旬,身高也只有170厘米,更兼腿脚有病,又是赤手空拳。而杨某峰正值年轻力壮,又手持铁锤,即使不能制服傅某华,也有足够能力逃脱。显然不具有防卫性质。 对于杨某峰所称的“强奸”一事,法院并未予以明确认定,不过,法院在认定杨某峰属故意杀人论罪应处死刑的同时,“考虑到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具有一定的过错”,而且,鉴于小杨属于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好,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由于该案涉及到男性被强奸时是否可以如同女性般进行“无限防卫”的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刑法第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目前我国法律中尚未对男性遭到强奸的防卫程度予以明确。有法律人士指出,如果杨某峰是女性,其他过程与本案完全一致,则法院基本上会认定傅某华正在实施强奸犯罪行为,可能判决结果会截然不同。(记者 潘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