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情投意合的恋人,有的却因分手而反目成仇,甚至不惜把涉及对方的照片、视频、音频等发布到网上,以达到泄愤和败坏对方名誉的目的。近日,来济南打工的外地姑娘小蕾(化名)就碰到了这样的事情,昔日的恋人胡强(化名)因不满分手,将两人在一起时的隐私性音频、视频发到了网上,并且把小蕾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发到了网上。 分手男友发视频女方名誉受贬损 小蕾与胡强本是同村,而且打小就是同学 在看到女友已经没有回心转意可能的前提下,胡强逐渐有了报复小蕾的想法。2009年7月12日至9月1日,胡强连续在同一网站发布小蕾与其亲密相处时的对话音频三段,并且还附有小蕾的照片和联系方式。并且胡强还在另一个视频网站发布了一段视频,并把对小蕾的侮辱性语言放在了视频内容中。 视频发布不久,小蕾的同学与亲戚陆续在网上发现,渐渐小蕾也在网上看到有关自己的视频和音频。小蕾的家人觉得小蕾的名誉严重受损,为了讨回公道,他们打算把胡强和有关网站告上法庭,依据法律来讨说法。 恋人分手结下怨网上泄愤不少见 随着网络的普及,特别是上网逐渐成了年轻人的生活方式,分手恋人网上表达情绪或不满的就越来越多了。“现在在法律实务中,此类的纠纷越来越多了,网上侵权正在让越来越多的分手恋人对簿公堂。”山东法策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法水说。 张法水律师说,虽然恋人网上伤害方式不一,有的发帖攻击,有的发布隐私性照片、视频或音频,但却都以伤害对方为目的。近年来屡屡有人在与恋人分手后,为发泄不满而将曾经在一起的私密照片、视频或音频上传到网络上,从而导致侵权诉讼纠纷。 尽管有的受害者事后得到了一定的经济赔偿,但名誉损失却难以挽回,因而给当事人造成难以消除的精神伤害。前不久的“河北艾滋女”事件就是典型的代表,尽管事情后来查清了,但对当事者的伤害却难以挽回。 网上侵权责难免专业律师说维权 “恋人相处的时候也应该多一份谨慎,即便是拍摄有私密照片或录制有相关视频、音频,也应妥善处置,置于双方的可控范围之内,以便将来发生不快而能妥善处理,不至于因外泄而伤害彼此。”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立涛说,而最为保险和妥善的就是避免拍摄或录制一些不适于公开传播的照片、音频与视频,让双方避免再次无谓的伤害。 陈立涛认为,此类纠纷中双方都难免受到伤害,受害者固然也承受一定的精神伤害,而侵权者也难逃其法律责任。因而,恋人之间无论是恋爱还是分手,都应保持理性,保持对彼此的尊重,即便是不能继续在一起,也不应因此而违背法律伤害对方。 陈立涛律师说,此类纠纷受害者被侵犯的主要是名誉权和隐私权,所需要追究对方的也主要是精神损害赔偿。另外,当事人一定要及时取证,如果网站明知侵权而不作为,就可一起列为被告,让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