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宗旨 繁荣青岛市的音乐创作、推出歌坛新人、丰富电视荧屏,选拔优秀人才参加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二、组织形式 1、本次比赛由青岛电视台主办;青岛市音乐家协会协办。 2、比赛组委会由青岛电视台有关领导及青岛市音乐界相关人士组成,大赛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的具体工作。 3、评委会由大赛组委会聘请全国、山东省、青岛市声乐、电视艺术和文化学术界权 4、按照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组委会规定,青岛赛区选拔出的优秀歌手,代表青岛电视台可直接参加第十四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三、参赛条件及要求 1、本次大赛不分职业组和非职业组。 2、参赛歌手年龄限定为:18周岁(含18周岁 ,1991年4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含35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比赛类别分为:美声、民族、流行(原通俗唱法包括乐队演唱、组合演唱)唱法及合唱四种类别。合唱包括有伴奏的和无伴奏的多声部男声合唱、女生合唱、混声合唱(30人以上,60人以内)。青岛赛区不设原生态唱法比赛,有参赛歌手并入流行唱法比赛; 4、演唱比赛:合唱选手曲目长度限定在5分钟以内,其他类别选手演唱一首歌曲,曲目长度规定在4分钟以内,超长扣分;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5、演唱伴奏带:歌手在参加比赛时,均采用伴奏带。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格式为:CD盘。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合唱伴奏乐队人数不能超过8人(允许使用特色或打击乐队),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6、进入决赛的歌手,除演唱比赛以外,还将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口试。考核范围包括文化艺术修养和音乐知识两个方面,文化艺术修养内容限定在基础教育范围之内(今年增加表演素质内容),音乐知识包括基础乐理和音乐素质。 四、评分办法和记分标准 1、评分办法:预赛采用现场报分的方法,决赛采用大屏幕亮分的方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综合素质的得分为两个评委的打分之和,两项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2、记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总分100分,其中演唱99分,综合素质1分。演唱分中:曲目质量占20分,演唱技巧占50分,台风表演占20分,形象包装占9分。 3、公正机制:大奖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而有效的制度来确保大奖赛的公平、公正、公开。青岛市公证处对决赛评分结果予以公证。 五、比赛程序 比赛分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预赛时间:2010年3月5日至6日两天。(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比 赛场次) 地点:青岛电视台第七演播室(从明星大厅进)。 2、决赛时间:2010年3月12日、13日晚。 地点:青岛电视台800米演播厅。 六、奖项设置 1、依据预赛得分顺序,选拔32个节目参加决赛。 2、决赛评选出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形式演唱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因原生态与组合演唱并入流行唱法评奖,因此流行唱法增设二个奖项。合唱单独设奖,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3、为鼓励创作,在参赛的原创歌曲中,评选三个新歌新作奖。 4、比赛选送8个优秀节目参加第十二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5、CCTV半决赛时间 3月26日—4月8日(央视音乐频道播出); 6、CCTV决赛时间 4月11日—7月3日现场直播45场; 七、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0年1月 16日 至 2010年2月 11日 2010年2月 25日 至 2010年2月 28日 2、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1寸照片2张,预赛报名费100元。(非本地区参赛歌手来青参赛的所有费用自理) 3、报名地点:青岛市辽宁路94号 青岛博士医学美容医院 报名咨询电话:15305427983 85701691 八、其他事项 1、比赛定于2010年3月3日召开选手会议并进行抽签。 2、比赛的原创歌曲报名时须交作品3份,参加新歌新作的评选。 3、参赛歌手在3月3日抽签时,须将伴奏带交至大赛办公室。 4、由于歌手自身原因,不参加抽签,取消比赛资格。(不退报名费) 本须知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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