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保护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8月,黄岛区检察院与黄岛区法院会签了《关于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规定(试行)》,并于2009年10月设立了全国首家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 根据检、法会签的《关于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规定(试行)》,黄岛区检察院在法院执行局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工作,法院执行局每月将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情况及执行进度 该办公室创立以来,坚持对民事案件的执行裁定、决定、通知及其他执行活动实行日常监督、同步监督,先后受理各类执行申诉案件27件,审查后立案监督10件,出席重大执行案件现场监督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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