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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在青岛创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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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14 10:46:2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规范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保护民事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9年8月,黄岛区检察院与黄岛区法院会签了《关于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规定(试行)》,并于2009年10月设立了全国首家驻法院执行局检察官办公室。

    根据检、法会签的《关于民事执行案件监督的规定(试行)》,黄岛区检察院在法院执行局设立的检察官办公室,负责日常监督工作,法院执行局每月将受理申请强制执行的民事案件情况及执行进度

汇总抄送检察官办公室。文件还详细规定了监督程序、监督效力、通知暂缓执行的情形、执行当事人申诉程序以及纠正意见书、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的适用情形。

    该办公室创立以来,坚持对民事案件的执行裁定、决定、通知及其他执行活动实行日常监督、同步监督,先后受理各类执行申诉案件27件,审查后立案监督10件,出席重大执行案件现场监督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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