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皇宫”的跑马场。 “海上皇宫”主人:有“先行先试”的批文 记者千方百计联系到了“海上皇宫”的主人——深圳某地产企业董事长郭奎章。对于渔政大队的说法,他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晶报:听说海上皇宫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属于违法用海? 郭奎章:我们有广东省海洋局的批文,海上皇宫作为一个高档海洋休闲项目,省海洋局有关领导都到这里考察过,并在2008年批文 晶报:但是海上皇宫2003年起就存在了吧? 郭奎章:当时我们有跟村里签合约,这个合约至今有效。此外我们还有南澳街道办的批文。当时这是一个扶贫项目,因为村里也想就此解决一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你想想,这么大一个项目,投资很多,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建成的,我不可能没有得到任何批文就贸然动工。 晶报:海上皇宫解决了多少原村民的就业? 郭奎章:十几个。 晶报:为何龙岗渔政渔监大队还在依法行政呢? 郭奎章:可能是地方和省里对问题的理解有不同。我们会继续与龙岗有关部门沟通。 晶报:但是龙岗法院已经在“走程序”了,海上皇宫会不会被拆了呢? 郭奎章:不会的。 晶报:海上皇宫是私人会所吧,如果不是你的朋友,是不能进入的。 郭奎章:是的。但是很多深圳各界的朋友,都来这里玩过,我都是免费招待大家。 晶报:既然是建设在公共海域上,有没有可能让会所的开放度加大一些,让更多市民和企业家都来分享这份休闲呢? 郭奎章:这个不大可能。因为我也没有想就此牟利,都是免费的。 晶报:这个项目投资多少? 郭奎章:七八千万吧。 记者手记 规范使用海洋资源值得探讨 一方说,“没有海域使用证明,属于违法用海行为,”要求恢复海域使用原状;一方则说,“有广东省海洋局的批文,”属于省里“先行先试”项目。采访过程中,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破解,又不断有新的疑团涌现。 “海上皇宫”能否定性为“海上违建”并拆除? “因为这种形式在以前是没有的,"海上皇宫"属于漂浮物,以前也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郭奎章的这句话不由得引发记者的思考。作为一座滨海城市,近年来,深圳的海洋资源越来越引起大家的重视。如何在保护的前提下利用好这片蓝色资源?目前旅游娱乐用海在我市尚处于初级阶段,仅占全市海域使用面积的1.8%左右,相关的海域使用管理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