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认为“小姐”是“不正当职业”,抢了也没人说,于是接连作案,不但几次绑架小姐,还强奸加勒索,其中一被绑架“小姐”竟爱上绑架犯。 罪恶目光瞅上“小姐” 孙某,36岁,威海市人,初中辍学后无固定职业,1992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威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前年,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46岁的黑龙江人邹某。邹某1983年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刑三年,1987年到威海市 两个人都没有经济来源,却都好吃懒做,又渴望灯红酒绿的生活,就琢磨着挣俩“巧钱”花。他们以前经常与洗头房的“小姐”打交道,认为洗头房里的小姐不是正当职业,就是把她们绑架,小姐本人和她们的老板也不敢报案,正好借此来敲诈她们几个钱花花。后来,他们又认识了18岁的威海青年曲某,三个人合伙开始了罪恶勾当。 “钓鱼上钩”实施绑架 2009年11月27日,邹某、孙某、曲某三人商量到烟台市区绑架个小姐,因为在威海市当地他们已得手多次,怕露了马脚被警方发现。当时有个叫张红(化名)的女孩也在场,这女孩是三人去年11月中旬在威海文登市绑架的。张红自从被绑架后,竟然看上了孙某,孙某等人敲诈的钱到手后,把其他几名女孩都放了,只有张红不愿走,就留了下来,正跟孙某处对象。 当天晚上邹某等三人来到烟台市区,找到一处偏僻的旅馆住下,商量作案的事。他们决定先在郊区偏僻处租间房子,以备绑架人质时用。2009年11月29日晚19时左右,孙某和邹某打了辆出租车,来到一家足疗店。他们一进门就问老板娘有没有包宿的,老板娘说有,让等会儿。邹某说就只包到晚上12点,他们与老板娘谈妥价钱是500元,并当场付清。大约半个小时后,老板娘约的两位小姐来了,老板娘打电话叫来一辆出租车,邹某、孙某还有两位姑娘都上了车。 他们先假装来到一家宾馆,把老板娘给叫的出租车支走了,他们怕这司机跟老板娘是一伙的。后来又以没带身体证不能住宿为由,故意当着两个姑娘的面给曲某打电话,让他帮着给找个住处。一会儿曲某打了辆出租车来了,大家坐上车往事先准备好的出租房驶去。路上,他们按着两个姑娘的头,不让她们往车窗外面看,怕她们认得路跑掉。这时,两位姑娘已意识到遇到坏人了,她们很害怕,可是身单力薄,不敢喊也不敢乱动。 来到出租房后,他们先搜去了两位姑娘身上的手机和钱包,又逼着她们脱衣服,然后把衣服藏起来,以防她们逃脱。 连续敲诈终落法网 当晚,邹某、孙某强行与两位女青年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早晨,孙某把其中一个姑娘的手机打开,问她们足疗店老板娘的电话号码,孙某就用这个手机与老板娘短信联系。 其实当晚12:00以后,老板娘就给两位姑娘打过好几次电话,因为约好的时间已过,却始终不见她们的影,电话却总是关机,老板娘就隐隐感觉要出事。 孙某通过手机短信告诉老板娘,她得罪人了,现在两个姑娘在他们这里,要拿钱赎人,一人一万,两个人两万,给了钱就放人,老板娘说她手头上没有那么多钱。老板娘与孙某周旋,先是从两万元,谈到一万六千元,又谈到一万元,最后讲定是给五千元就放人。孙某最后警告说如果不给钱就撕票。孙某给对方发过去一个银行帐户,让对方打钱。老板娘怕两位姑娘在他们手上真的出了事,她也脱不了干系,想息事宁人拿钱消灾,就只好凑钱,给孙某的银行卡上打了五千元钱。 收到钱后,邹某、孙某等人却不打算立即放人,他们嫌钱太少,打算再敲诈一些。孙某就继续发短信向老板娘要钱。这下老板娘吓坏了:已讲好了价钱,又来要钱,这样何时是个头?老板娘思来想去,决定报警。我市公安干警非常重视,立即组织警力全力侦破。 这时,邹某等人继续发短信向老板娘要钱,老板娘在警方的示意下,故意说钱不凑手,正在四处筹集,以此拖住对方。邹某等人看老板娘虽然答应得好好的,钱却迟迟不到帐,他们转而威逼两位姑娘向她们的家人要钱。 2009年12月1日,正在邹某、孙某、曲某做发财大梦时,公安干警突然从天而降,将邹某等三人一举抓获。 绑架13人竟无一人报案 犯罪嫌疑人邹某、孙某、曲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我市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孙某、邹某、曲某涉嫌绑架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批准对其实施逮捕。 三名犯罪嫌疑人还交待,自2009年以来,他们先后窜至威海、文登等地,以相同手段作案十起,绑架人质13人,获赃款4万余元,没想到来到烟台第一次作案就被抓获。 可是出人意料的是,他们在威海和文登的多次作案,均无被害人报案。 检察官说法 软弱助长歹徒气焰 办案检察官说,这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为什么能连续作案十次,频频得手?关键就是受害人太软弱胆怯,不敢站出来及时报案和揭露犯罪,结果不但自己的人身权益得不到维护,而且还导致了更多的人受害,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而歹徒恰恰就是抓住了受害人这个心理,疯狂作案,短短一年时间,就连续作案十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