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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2300户为快速路腾房 安置房源公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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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12 05:19:11 青岛早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对话 早搬迁早得实惠

    本报记者就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居民关心的部分问题采访了承担改造任务的市北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王凤田局长。

    记者:后搬迁是否能给以特殊政策?

    王凤田:东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拆迁补偿方案经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补偿标准优惠、合理,同时,本次拆迁提供了多处价格低廉的政策性房屋作为安置房源,确保广大居民通过拆迁得到

更大的实惠。本区域拆迁作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必须确保公开、公平,拆迁补偿的相关政策是不会改变的,希望居民朋友不要听信传言,早搬迁、早得实惠,晚搬迁不会有特殊政策的。

    记者:家庭内部对拆迁补偿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怎么办?

    王凤田:拆迁补偿是按照法规和补偿方案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补偿,拆迁人家庭成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充分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明确房屋归属,我们将尊重居民家庭对享受补偿政策形成的一致意见,对于无法形成一致意见的,可通过行政裁决予以解决。

    记者:拆迁评估的原则是什么?

    王凤田: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房屋拆迁评估一般应采取市场比较法,参照邻近、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结合被评估房屋的状况进行。

    记者: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如何处理?

    王凤田:按照《青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也可另行委托市建设主管部门公布范围内的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并进行专家鉴定,评估费用问题本条也有明确规定。

    记者:“门头房”的补偿政策合理吗?

    王凤田:居民朋友提到的 “门头房”是指房屋产权性质为住宅、拆迁时用于经营,即兼用房屋,按照《条例》第三十二条,该类房屋按照住宅进行拆迁补偿,考虑到拆迁区域内该类房屋经营多年的实际,对一楼临街兼用房制定了优惠奖励政策,即在规定的期限内,住户可选择按住宅房屋补偿,也可选择参照非住宅的价格享受补偿,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政策。

    目前,还有少数兼用房住户因种种原因尚未搬迁,希望产权人尽快理顺与租赁户的关系,抓紧搬迁腾房,确保快速路三期工程的顺利实施。

    记者:选房顺序号靠后,能选上好房子吗?

    王凤田:快速路三期准备并公示了2600余套价格低廉的安置房源,从签订补偿协议情况看,部分住户选择了货币补偿,按照补偿方案,非住宅采取货币补偿,为此,对住宅房屋的安置房源是充足的。

    由于选择异地房屋安置的居民经济状况、生活习惯、对房屋需求标准各不相同,安置房源的位置、价格也有明显区别,顺序号靠后的居民不必担心选不到中意的房子,应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和对位置与价格的比较,对各处房源包括其楼座、楼层、单价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提前制定多套选择方案,确保在安置定位时选到中意的房子。

    记者:个别无故不搬迁的能得到额外补偿吗?

    王凤田:个别人提出了一些远远超出政策的要求,我们不予支持,更不能因此给以额外补偿,快速路三期工程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必须严格执行统一的政策,坚持“公开、公平、阳光操作”,绝不能因为极少数人的不切合实际要求,延误整个工程的进度,我们将严格按照法规依法拆迁,希望居民朋友不要等靠、观望,早搬迁、早受益。  记者 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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