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对互联网犯罪一直保持高度警惕。2009年初的汉诺威国际信息及通信技术博览会上,德国联邦信息技术安全局发布报告说,德国的互联网犯罪形势“极其严峻”、“比担心的更为严重”。报告特别提醒人们,不要不加思索地将私人详细信息提供出去,因为网上信息实际上无密可保,所以诸如网上购物信息被滥用导致财务受损也就不足为奇。另据德国联邦信息经济、通信及新媒体协会发布的研究报告,到2008年中期,全德8000 德国对互联网的最高主管部门是内政部,其下属的联邦刑警局具体管辖。该局自称,“日以继夜地、系统地、不需任何由头地分析对警方重要的内容,特别是儿童色情内容,同时视情取证、保留证据、提供证据” 。 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德国对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传播青少年(14至18岁)色情和儿童(14岁以下)色情内容均已立法追究,特别是对后者打击力度更大。根据德国刑法第184b条,拥有儿童色情内容者,可处最多2年徒刑,或处罚金;传播上述内容者,可处3个月至5年徒刑,并且不得以罚代刑,如果是商业目的或者团伙犯罪,则可加重判处6个月至10年徒刑。这是目前德国运用最多的法律依据。 2009年,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了《阻碍网页登录法》,主要目的是要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保证遵守联邦刑警局每日更新的儿童色情网页禁入清单,从技术上使用户难以登录。德国电信、沃达丰等五家大公司已主动与德国政府签署协议,保证遵守。有一种观点认为,此法案还不够严厉,因为用户可以绕开技术障碍,所以最好的办法应该是彻底删除相关内容。虽然德国总统考虑到各方利益不一、尚未签字使法案生效,但总的看,德国要求限制此类网页的呼声一直很高。 手机是近些年传播儿童色情的新工具。2009年1月,德国警方发起“苏西行动”,出动约1000名警察,在全德16个州对465名嫌疑人进行了搜查,没收644台手机、数百台电脑及1万多张光盘和影碟。警方发现,一名33的德国男子不仅从互联网上大量下载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而且利用多媒体信息服务手段向约500个德国手机用户发送。这被称为德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打击手机传播儿童色情案。与此同时,去年也发生德国历史上最为有名的手机“黄案”:社民党籍的联邦议员约尔格·陶斯涉嫌在手机上大量存储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并且传播,虽然他一再声称是“调查工作”需要,但未被司法机关采信,因此被联邦议会取消司法豁免权,受到起诉,他也被迫辞去在社民党联邦议会党团内的一切职务。 2009年6月,德国刑警联盟和“德国预防犯罪论坛”基金会共同向德国政府提出了一份加强互联网管理的新方案。方案认为,现在德国青少年通过互联网非常容易接触到未经过滤的成人色情、儿童色情、伊斯兰化、极右和极左思想,以及恐怖主义内容,因此他们在研究界和经济界的支持下,将提供一个报警程序。一个由刑警、心理学家和社会学家组成的专家组收到报警后,首先将自动回复,然后将把案件交由相关部门处置。 为保障在校学生的利益,德国一些警区设立了专员,负责对学生、家长提供咨询。(记者 刘华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