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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泰和县阳光招投标节支增收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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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06 16:25:01 新华廉政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该县纪委、监察局构建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在经营性土地出让、建筑工程、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四个方面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做好事前监督,严格执行"告知"制度,把好项目关;二是做好事中监督,参与招投标过程,把好监督关;三是做好事后监督,严格按招投标合同办事,把好质量关。

    2009年,该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机构共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477宗,节约资金

2994.38万元;办理土地招拍挂、产权交易等增收8436.12万元。(中共江西省泰和县纪委 曾辉 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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