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缘未了,欲寻有缘人” 昨日,一光头男子,身穿僧袍,脚踩黑色皮鞋,在二七广场举牌称“和尚征婚”。 “和尚”征婚: 婚姻法没规定和尚不能结婚 昨日下午3时30分许,郑州市二七广场。一位年轻的光头男子,身穿棕黄色僧袍,脚穿擦得锃亮的黑色皮鞋,手举白色纸牌,站在人群中。白色纸牌上,黑色的“和尚征婚”四个大字格外显眼。“和尚”在纸牌上自称:本僧浪迹江湖多年,顿 人群中,不时有人拿相机拍照,笑称“和尚”的征婚行为乃是“2010年第一恶搞”,”。当有人试图上前拍男子的长相时,“和尚”马上转身,背对相机。 围观市民中,有人询问“和尚”姓名及在何处出家,他均避而不答,“我留的不是有QQ号吗?上QQ再问我吧。” “和尚”自称今年28岁,十几岁出家,目前主要工作是应邀参加一些活动和讲座,也并无还俗的打算,只是想找个人结婚而已。当有人要求看“和尚”的度牒时,“和尚”称“度牒”还没有流传到他所在的某寺庙,“婚姻法没有规定和尚不能结婚啊。”对于征婚条件中,要求女子“要有章子怡模样的中国标准美女脸蛋和身材”,“和尚”解释称,整过容也不介意,“只要长得像就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