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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共机构力推节能 山东迎检获第二名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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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01-01 09:12:46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2010年1月1日讯 去年8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并于10月1日起实施,今年山东省颁布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据记者了解,从建立到落实、再到广泛展开,我市高度重视《条例》和《办法》的贯彻实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认真开展宣传和培训,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节能管理体制初建立 2000多个机构确定联络员

    按照《条例》要求

,我市确定了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目前,全市80%的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已成立或正在成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专门机构。全市200多个市级公共机构和包含保税区在内的13个区、市的2000多个公共机构确定了本部门节能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三级管理体制和节能工作联络员网络初步形成。

    同时,制定了《青岛市市级公共机构2009—2010年节能计划》、《关于做好200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通知》和《青岛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等文件,完善了具体实施办法,对“十一五”后两年的节能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把今年的节能目标和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各公共机构相应制订了节能目标,以及节电、节水、公车节油制度。

    节能措施逐步落实 市人大办公庭院换太阳能路灯

    全市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的七项节能措施,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和设备节能改造,各单位各部门加大日常管理节能力度,切实降低公共机构能耗。今年市级机关落实资金用于市级机关办公设施节能专项改造:对市政府办公楼1.5万平米外窗玻璃贴太阳隔热膜,对1、2号办公楼进行设备节能、分户计量改造和普通照明灯具更换,市人大、政协等办公区的庭院灯更换太阳能路灯等。

    此外,各独立办公单位相应制定了节能照明灯具、加装太阳隔热膜等改造计划,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建立了本单位日常节能管理措施或规定,严格控制水、电、油等能源使用量和办公用品、设备采购等项目费用支出。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节能工作开展。

    宣传教育广泛开展 市直机关公务车停开1800余辆次

    联合市节能办、市政府新闻办在全市公共机构组织开展了“节能宣传周”、节能知识竞赛和节能用语征集等宣传活动,共收到有效答题卡6512份、宣传用语983条,印刷宣传手册3000余份,制作节能宣传展板20余块,组织编辑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信息11期,各类媒体采访报道9次。

    我市在节能体验日期间开展了停开电梯、空调、私家车、步行或骑车上下班等节能体验活动,市委、市政府以及机关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参与能源短缺体验活动,市直机关公务车停开1800余辆次,在社会引起积极反响。并组织举办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教育和能耗统计及相关知识培训班4次,培训人员达1100余人。

    迎检中获第二名佳绩 成效明显仍需努力

    据了解,在今年7月份国务院机关事务局开展全国各省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中,我市作为山东唯一迎检城市为全省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做出了贡献。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良好,成效明显。但是,由于《条例》实施时间不长,各公共机构在工作上进展还不平衡,部分单位还存在节能管理职能不够明确,协调不力的问题;能耗统计数据还存在覆盖不全、质量不高的问题,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专项经费和日常工作经费落实还不到位,节电、节水等改造进展较慢。

    下一步,市政府部门也将在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科学编制“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加快推进能耗计量、统计、检测及标准体系建设和重点领域节能改造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杜绝跑、冒、滴、漏等情况的出现,切实降低能耗。(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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