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2010年1月1日讯 2009年以来,我市相关收费单位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降低经营性收费标准的通告》(青政发〔2008〕58号)、《关于暂停(减半)征收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告》(青政发〔2008〕59号),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 记者了解到,总的来看,各项收费减免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和社会负担,在帮助企业提高效益,增强战胜困难信心 同时,市政府要求各收费单位继续抓好《通告》政策落实,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不按市政府《通告》规定执行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规定严肃查处。全市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是12358。(青岛新闻网记者 李志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