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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悬挂物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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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31 16:53:25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安全生产条例

    户外悬挂物有了规矩

    从明天起开始实施的《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明确了经济功能区和镇街安监机构的设置,要求市、区(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证安监机构、人员、经费、装备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

    对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管理人员提高了标准,把冶金、交通运输、水路运输和船舶修造等行业纳入高危行业管理,把三十人作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

管理人员配备的一个界限并明确了相关要求。规范了高处悬挂作业安全生产行为,要求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备案、相关人员必须经考核方可开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户外设置广告、岗亭、灯箱、牌匾、雕塑等设施以及安装空调室外机、排气扇等悬挂物的行为作出规定,同时设定了罚则。(记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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