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机构改革完成后,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已全面展开。记者从省编办了解到,此次改革在注重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创新力度。整合相关机构和职责,进一步探索实行大部门体制,成为这次改革一大亮点。 12月 27日,菏泽市召开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公布了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改革后,菏泽市政府机构将由原来的35个减至32 个。在此之前的25 日,青岛市召开政府机构改 省编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与省政府机构改革相衔接的同时,在一些方面有所创新和突破。改革加大了对大部门体制的探索力度,除按中央要求整合了经济和信息产业、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内贸和外贸等部门外,还将进一步整合农业、畜牧、农机等相关机构和职责,实行大农业部门体制;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相关机构和职责,实行大文化部门体制。菏泽市将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整合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广播电视局整合,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撤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建制,将其承担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加挂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兴工业化道路,组建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一对内、外贸的管理,在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市商务局;为了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在市房产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此次改革在突出职能转变的同时,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坚持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问题,参照中央和省里职责调整的情况,对市县调整和变动部门的职责相应进行调整,确保上下对应,政令畅通。根据中央规定的限额,结合市县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任务的大小,科学合理从严确定政府部门个数,对市政府工作部门设置、名称、规格等进行规范,对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进行清理撤并,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将行政职能收归政府部门。各市县政府机构数量均没有突破中央和省里规定的限额,人员编制均没有突破中央核定的行政编制总额。 今年9月,我省下发《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对改革后事业单位的职能,人员编制等作了详细要求,标志着我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正式启动。目前,全省17个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经省编办审核后已全部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印发。各市制定的《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经省编办审核备案后也全部由市委、市政府印发。 改革后的政府工作部门重新制定“三定”(定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将于近期基本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