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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上网聊天认识了网友“妖精”,对方个人空间里的一幅幅艳照更是让李某十分惊讶,当“妖精”在网上提出见面的建议后,李某当场驾车赶到了约会地点,然而等待他的并非“妖精”,而是两名凶神恶煞的男青年。对方以李某复制、传播“妖精”的艳照为名,要求他赔偿。可怜的李某不仅随身的3000多元现金和信用卡里的2000元存款被抢走,还被逼着写下一张8万元的欠条。昨天,市北警方对外
通报此案,“妖精”以及动手抢劫的刘某等三人均被以涉嫌抢劫罪刑事拘留。
“妖精”艳照迷住李先生
据介绍,27岁的李某是本市四方区居民,今年12月10日,他偶然在网络上结识了网名为“妖精”的女青年,并进入了对方的QQ空间。在QQ空间内,他发现了“妖精”的大量艳照,裸露程度让李某十分惊讶。借着好奇心,他在网络上频繁与“妖精”接触,一边提醒“妖精”QQ号的密码太简单,容易被破解,一边通知“妖精”,对方的艳照已经被他复制。
一连3天,两人在网上聊得都很起劲。得知自己的艳照被李某下载后,“妖精”心里犯起了嘀咕,并将此事告诉了前男友刘某,要对方想办法把照片都要回来。刘某决定借机从李某身上诈点钱财。尽管心里有些担心事情闹大,但“妖精”还是答应了刘某的建议,两人商量把李某约出后,敲诈两万元。
没见到网友惹祸上身
12月12日晚上9时许,“妖精”在网上遇上了李某。为把李某“钓”出,刘某亲自上阵,两个小时后,李某兴冲冲地驾驶着自己的凯美瑞轿车直奔东光路上的网吧。正当李某在网吧门口寻找“妖精”时,刘某和一名帮手突然出现,把他往一辆商务车上拽。李某知道出了事,干脆把两人带上了自己的车。
上车后,刘某自称“妖精”的男友,李某下载了“妖精”的照片因此必须给“妖精”赔偿。李某被挟持着坐在副驾驶座上,从口袋里掏出2000元现金,不想当场挨了两个耳光。随后李某的手机和身上所有的现金3600多元被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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