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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屋开窗将母亲冻感冒 家属与养老院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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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29 14:28:10 青岛新闻网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王女士认为自己的母亲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青岛新闻网1月6日讯 认为老年公寓护理不当而导致自己的母亲患病住院,王女士先后多次与院方交涉,但是没有获得令她满意的结果。而养老院方则认为王女士一家拖欠院方的护理费用,将对王女士一家提起民事诉讼。近日,这样一起发生在老人养护方面的的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

    王女士:养老院护理不当导致我母亲住院

    王女士对记者说,她的母亲于2

006年4月份入住夕阳红老年公寓,住的是三人间,老人虽然小脑萎缩不能自理,但是身体素质不错,因此在公寓里住的也算比较满意。但是2008年8月份,房间里住进了另一位老人,由于该老人长期发热,因此不分白天黑夜总是要开着窗户。出于对母亲健康的担心,王女士一家人多次找院领导协商解决未果。去年3月26日晚,王女士的母亲因受凉伤风感冒,高烧并引发肺炎,被送往医院急救。

    老人住院不但给子女的负担加重,且养护费用就花费了数万元。之后,王女士向院方交涉,表示养老院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多次与院方协商均未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不得已王女士只得找到市南民政局,但是事情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养老院:可以赔付1万元 但是让老人离开

    事情发生后,夕阳红老年公寓也给出了对于事情的三点意见,其一是院方赔付王女士一家现金1万元,但是前提是让王女士的母亲离开老年公寓。其二是免去2个月的护理费用(1200元左右)。三是可以走法律程序。

    由于老人已经在该公寓住了三年,已经熟悉了环境,再换地方未必是件好事,因此王女士不同意离开。但是院方态度很坚决,因此事情一拖再拖,从2009年3月份一直僵持到现在。

    养老院提起民事诉讼

    据了解,双方的护理合同本应在去年3月份到期,老人出院回到养老院后,院方并没有再与王女士一家签订合同,由于事情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老人一直在养老院住到现在。

    近日,王女士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养老院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王女士一家赔付从2009年3月份起拖欠到现在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对此王女士深感意外:“明明我们是受害者,对方却要先告状。”她表示,院方明显没有按照合同要求尽到护理责任,自己要通过消协等方式来寻求一个合理的结果。(记者 任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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