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李天茂被打后的惨状 李天茂到底得罪了谁,会遭如此毒手?在他心有余悸的回忆中,记者了解到如下事实:2009年9月3日清晨7点,他带着7个帮工开拖拉机到承包的田地收玉米。行至中途,通向玉米地的机耕路被“一品砂厂”的施工人员挖成了断头路,4米宽、150米长的大坑将人和拖拉机挡在了路的一头。如果玉米收不回来,就意味着他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将“颗粒无收”。 情急之下的李天茂,打烂了砂 没想到他的这一时冲动,竟让他身体多处受伤。据李天茂回忆,约20分钟后,砂场负责人带领24个人将其团团围住,拳脚并用,将其打倒,并进行轮流踩踏,致使李天茂腰椎、肋骨骨折,尾椎严重受伤,无法独立行走。想到曾经命悬一线、现在自己几乎成了“废人”,李天茂双泪纵横哽咽道:“24人强行猛打我一人啊,差点命都没了。” 消失的农田 大多数村民迫于无奈签了字,却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出让粮田使用权的协议 “每户不论粮田多与少,按一万元/人的标准予以补偿,条件是农户出让粮田使用权12年给‘一品砂场’。”一位村干部在去年11月份的动员大会上如是说。据一位中年男性村民回忆,在这次动员会上,听到该消息后气愤不已的村民何光明直言,“河坝、河堤都被毁了,现在又瞄上农田了。”他的埋怨让这位村干部大为不满,两人在会议现场就发生了争执和厮打。自然,这次动员大会以失败告终。 在遭村民抗拒后,一位村干部从发动自己的“亲信”入手,力图从村民内部个个突破。并承诺,凡签字同意转让土地的群众,每户不论良田多少,按人头分钱,每人领取补偿金一万,前提是农户出让土地使用权12年给“一品砂场”。一些村民觉得有利可图,加之碍于张官林的情面,便率先签字同意转让粮田使用权。而那些不愿意签字的村民,村社领导就挨家挨户做思想工作。“最后领导放话了,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一村民如是说。村民们心里清楚,对方势力强大得罪不起。看到有“好处费”和逼于无奈的村民,在一张领款单上签字表示同意出让名下粮田使用权。难以解释的是,村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协议。 唯独李天茂“软硬不吃”。他算了笔账,名下承包的3亩农田若种植经济作物,每亩年产值可达3000元人民币,12年总产出不低于十万元。自然,砂场几万元的补偿金实在不划算。正是他的“精打细算”,为日后的灾难埋下了隐患。 难解的纠纷 官方解释是唐家山堰塞湖造成的“水毁”,而民间老百姓则认为是官商勾结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明文规定:“违反法律规定,在耕地上挖土地、挖砂、采石、采矿等,严重毁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砂化、盐渍化、水土流失的,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并处罚款。”那么,华法村220余亩粮田为什么成为了牺牲品?这中间又经历怎样的土地性质变更? 当地村民告诉记者,从今年5月开始华法村由村社领导出面,发动群众不要“种庄稼”,并以每亩850元的荒土费作为补偿。肥沃的土地上,杂草疯长。良田,籍此变为荒地。而张官林的解释是,因唐家山堰塞湖泄洪的巨大水量冲毁了粮田,已经无法耕种。对于书记的“水毁”一说,村民却持否认的态度。“去年地震后这200多亩粮田根本就没有被水淹。今年还有三分之一的田地在种庄稼。”至于另外的三分之二土地,因为已经与村上领导达成协议,便没有再播种。 记者采访了西华师范大学国土资源学院副教授张斌,他介绍道,“像堰塞湖这种(水流冲击农田的)情况,在水位退了之后应该是可以耕种(农作物)的,除非是遇到泥石流、滑坡掩埋这种自然灾害。”12月22日,江油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震后,为了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有过在部分地区取砂的做法,但采后都必须恢复原样。至于开采耕地,是绝不允许的。国土局也没有接到有关‘一品砂场’的报批手续。该粮田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的,不归江油市国土资源局,而是由江油水务局管理。”随后,记者致电江油市水务局江河管理所所长,他明确表示,“开采粮田不归我们局管辖。”两个部门都表示不在管辖范围之内,现实是粮田变成了挖掘机下的牺牲品。而江油市政务系统一位熟悉内情的公务员告诉记者,“很多人都想要这块地。” 记者手记:无论怎样,以李天茂为缩影的当地村民在主动或被动出让生产资料之后,已经丧失了经济利益博弈中的话语权,尤其是需论证自然与人为的影响孰轻孰重之时。或许,当人们再次看到华法村“春风吹麦浪,秋风滚金浪”的场景时,会有一种别样的触动。不管怎样,我们只是希望这种“误会”少些,再少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