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严舜钧被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刑事拘留。资料照片 昨天,市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市环保局前副局长严舜钧受贿人民币100万余元构成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财产10万元,并对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昨日,早报记者更从市检察二分院了解到,该院反贪局根据举报,以受贿人为突破口,通过打测谎心理战等侦破该案的过程。 “环保”专家被举报 2008年11月底,严舜钧被举报利用职权,帮助某跨国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的环评资质由乙级升为甲级,并指定这个公司、华东某研究中心承接重要的环评项目,从中分别收取几十万元贿赂。 上海市检察二分院反贪局立即对举报线索进行了评估,然后对严舜钧涉嫌经济问题展开初查,并发现了一些疑点:其中,严家有三套房产、上百万存款,其中两套是价值不菲的别墅…… 检察官几次到某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去查账。目标聚焦该公司总裁王春(化名),而王春因为业务关系进出边境频繁,行踪不定,难以控制。 用测谎仪打“心理战” 2009年3月26日下午,王春以涉嫌行贿罪被立案、刑拘。 为让王春尽快彻底交代问题,检察官安排心理医生给其测谎。王春最终承认了严舜钧给予他公司的许多帮助,交代了在出国考察期间送给严舜钧和市环保局原监督管理处处长朱丹几千欧元的事情。还应严舜钧的托请,送给严舜钧在美国读书的女儿2万美元。 2009年4月2日,上海市纪委对严舜钧采取“双规”措施。经过数次交锋,严舜钧逐渐摆正了心态,最终一五一十地把整个权钱交易过程交代清楚。通讯员 曹小航 东方早报记者 李淑平 李燕 实习生 沈惠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