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购物卡诈骗钱财 接到报案后,胶州市刑警大队和市场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将两名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审讯,诸城籍犯罪嫌疑人徐某和唐某交待了伙同老乡杨某、王某利用复制购物卡对王女士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经审讯,今年31岁的徐某,赌博成性,去年因赌博欠下巨额高利贷。一次偶然机会,听朋友说网上能买到购物卡复制机,他便通过朋友花了1800元钱购买了一台 通过专门设备破解真购物卡号相对应的制卡密码,用复制机对购物卡可以进行复制。12月13日上午,他们来到王女士的礼品店将被复制的原卡以16000元价格出售给王女士,在与王女士当场在超市内查验确认卡内金额拿到购卡款后,他们迅速用原卡来到超市购买黄金首饰,然后将购买的黄金首饰再向首饰加工店低价卖出,从中谋取暴利。 作案4起诈骗8万元 12月23日,办案民警根据两嫌疑人的供述,将躲藏在胶州市一家旅馆内的另外两名嫌疑人杨某和王某抓获。经查,4人从今年5月份开始,利用相同诈骗手段,先后辗转来到青岛、胶南、潍坊、胶州四地共作案4起,涉案金额8万余元。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查之中。昨天,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根据调查,现在超市内销售的购物卡,都有一个卡号,嫌疑人破解真购物卡卡号密码利用购物卡复制机复制后,不论真卡假卡,只要其中一张卡的金额使用完,其余的就全部失效。民警提醒市民,今后购买购物卡一定要到正规超市购买,切莫贪图小利而吃了大亏。 牟成梓 赵敬美 摄影报道 相关新闻 2008年12月,在江西路开礼品回收店的刘先生以九折的价格回收了16张每张面额1000元的购物卡。回收前在商场查询台查询,屏幕上显示的卡号和钱数都能对上。但收卡第二天,刘先生用卡到商场买口香糖,结果发现16张购物卡里一分钱也没有了。刘先生到派出所报案发现,另外一名同行之前也因此损失了7万元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