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东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今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办主任姜斌在会上表示:“为鼓励群众举报,将按照举报查实的‘小金库’数额的3%—5%对举报人实行奖励。”会上同时公布10起违规私设“小金库”典型案件。 我省查出“小金库”总额1.3亿 姜斌介绍,从2001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统一公务员津贴 今年4月以来,我省成立了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牵头的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检查中,全省共发现“小金库”300个,涉及金额近1.3亿元。 “如此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全省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清理,这在我省历次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中前所未有,”姜斌表示。据悉,这次全省整治“小金库”的范围包括了省、市、县、镇四级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总数达36066户。全省经自查和“回头看”等阶段,发现有问题的单位共190个,涉及“小金库”229个,金额1.01亿元;经重点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单位60个,涉及“小金库”71个,金额2914.88万元;其中,经核查举报线索发现“小金库”16个,涉及金额549.24万元。 将认真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 针对“小金库”隐蔽性强,发现难的特点,我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按照举报查实的“小金库”数额的3%—5%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全省各级治理机构共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38件。目前,已全部进行了核查。下一步,各级治理机构将根据对举报线索核查的情况,认真兑现对举报人的奖励。 姜斌说,全省检查发现的“小金库”中,已有225个进行了整改或受到处理,占清理出“小金库”总数的83.6%,已追究有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15人,行政处罚1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1人。其余“小金库”问题及涉案人员正在进一步整改和处理中。 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姜斌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将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小金库”及其他问题,进行认真、彻底的整改。他还提出要深化改革,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各地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削减行政审批、核准事项和收费事项,清理规范各种收费和罚没性项目。要深化统一公务员津贴补贴等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向县(区)和乡镇延伸。要不断完善“收支两条线”制度,逐渐将所有非税收入项目纳入管理范畴。要全面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从配置、使用、变更到处置全过程管理监控体制。 姜斌还要求各地要迅速抓一批“小金库”典型案件,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金额巨大的,既要收“钱袋子”,也要摘“官帽子”,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继续鼓励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小金库”举报奖励制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集中进行通报。 “小金库”四大特点 1.从发现“小金库”的单位来看,主要是在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行政执法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下属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单位。在这次专项治理中,教育系统发现“小金库”的占相当大的比率。 2.从“小金库”存在的形式看,有的账外设账,有的公款私存,有的设在下属单位,形式多样,隐蔽性强。 3.从“小金库”的资金来源看,主要包括采取截留国家或单位收入不入账,或者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或者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财政资金,或者采取虚报项目、虚开发票的方法套取有关专项资金等。 4.从“小金库”资金的使用来看,有的用于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有的搞小团体利益,私自发放奖金福利;有的供个别领导人挥霍享受;有的将“小金库”资金向外借贷,从中收取定额利息,甚至贪污挪用、集体私分等。 -典型案件 1.化州市农业局长莫冠佳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莫冠佳自1999年2月任化州市农业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2002年2月至2009年1月任局长)以来,授意有关部门利用工作便利,采取虚报项目、虚开发票等方法,套取扶贫、救灾等涉农专项资金;同时,私设项目乱收管理费,坐收坐支罚没款,先后私设“小金库”6个,金额累计达1618.65万元。上述资金,有的以福利、补助等名义被私分;有的以白条支付用于业务联系、业务接待等开支;有的被提取现金供莫本人使用。目前,莫冠佳已被化州市纪委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韶关市环境保护局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1997年11月至2006年2月,韶关市环保局在时任局长陈应仕的安排下,通过下属环保科技研究所和环境技术装备发展公司,以综合评价费、运行维护费、技术服务费的名义,收取有关企业赞助费1054.1万元;同时采取截留、挪用、挤占等手段,套取环境污染专项治理费175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累计金额达1361.2万元。陈应仕被处撤销局长职务和行政降级,留党察看一年。 3.珠海市路灯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自2004年初至2008年底,珠海市路灯管理处采取将业务设计费、招标资料费、房租等收入不入账等手段,截留资金私设“小金库”;同时分别在下属路灯所和灯艺公司私设“小金库”。以上“小金库”金额共计350.9万元,全部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奖金、通讯费等。目前,管理处主任张炎新因同时涉嫌受贿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下属路灯所所长陈爱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1年10月至2009年8月,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局违规保留应当清理撤销的区巨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截留有关科技专项经费存入该账户,并多次违规向企业放贷收取利息,私设“小金库”,金额287.63万元。“小金库”资金用于报销旅游考察费、餐费及其他办公用费。目前海珠区纪委已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 5.恩平市气象局私设“小金库”,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 经查,2006年3月至2008年底,恩平市气象局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采取虚开或扩大防雷工程材料发票、防雷工程施工收费,收取防雷工程款不入账等手段,先后套取资金共115万多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和福利补贴,先后3次共发放83.1万元。目前,该局局长陈英梅被撤销局长职务,并处罚金4万元;“小金库”资金已全部收缴。 6.东莞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领导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2年3月至2004年10月,张炳芳任该院副院长主持全面工作期间,指使会计谢某,采取将收取的部分工程款及外单位的图纸复印费不入账等手段,截留资金27.5万元,私设“小金库”。2005年至2008年之间,院长郦铃福指使谢某等采取签定虚假工程合同的形式,先后签定7份虚假工程合同,套取资金74万元,放入“小金库”。“小金库”金额共101.5万元,主要用于平时请客送礼。“小金库”账目每两月核对一次,并销毁有关单据。目前东莞市纪委已立案查处。 7.梅州市大埔县卫生局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4年10月至2008年9月期间,梅州市大埔县卫生局有关工作人员在局长何庆略的授意下,采取虚开印刷费、宣传资料费、培训经费等方法,多次套取行政经费,共计48.98万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局机关干部职工福利奖金。何庆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潮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5年底至2009年5月,潮州市人民广场管理处采取收取展厅、照相点、停车点租金不入账以及虚报开支等办法,截留、套取资金44万多元,私设“小金库”,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目前司法机关正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9.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3年10月至2008年8月,佛山市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取疫苗销售收入公款私存的办法,截留资金43.25万元,私设“小金库”,以奖金形式全部发放给干部职工。目前,禅城区纪委正在对该案进行调查处理。 10.罗定市围底中学私设“小金库”案 经查,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罗定市围底中学采取截留学生膳食收入、隐瞒房屋出租收入等办法,违规私设“小金库”,金额21.6万元,用于发放教师福利及请客送礼等开支。目前,该校校长张洪荣已被免去校长、党支部书记职务,因同时涉嫌贪污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记者戎明昌 见习记者赵杨 通讯员粤纪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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