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12月20日电(记者陈健、杨三军)四川省规定基层单位召开党委会议,涉及本地本单位重大问题、社会普遍关注问题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民生问题,应邀请本地本单位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 记者20日从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了解到,四川省委日前出台了《全面推行党员旁听基层党委会议制度的意见》。按照意见,四川省乡镇(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召开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涉及本地本单 党员参加旁听实行自愿报名与组织随机抽取相结合。党组织关系在本地本单位党委、能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参与党内事务并有一定议事能力的党员,都可向党委申请旁听。流动党员可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工作地或居住地申请旁听。党委组织部门负责核实申请旁听人员的党员身份,了解其专业特长及对会议议题的熟悉程度等情况;必要时,可选择确定熟悉会议议题或涉及其工作范围的党员旁听,尤其是侧重选择懂业务、有专长的党员旁听。 据了解,党员在旁听过程中一般不参与讨论,不参加决策。必要时,会议主持人可征求旁听党员对会议讨论结果的评价。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办理和答复,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在15日内给予回复并征求其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