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证实 确实有“第三者” 汤发涛单位同事左玉祥介绍,陈明出差期间和湖南大学生刘玲认识,刘玲多次到广州找陈明。左玉祥曾劝刘玲回湖南,不要拆散他人家庭。 浩浩被带走的当天,同事朱晓东曾帮着汤发涛四处寻找,朱劝汤回奉节老家,并给她买了回渝的火车票。朱证实,陈明确实有情人,具体细节不很清楚。负责销售财务的谭明群见过几次刘玲:“看起来20岁左右。”谭称,刘玲和汤发涛 浩浩生活老师叶伟玲证实,5月4日下午,陈明和一位年轻女子把浩浩接走。之后,浩浩再没上学。记者联系到陈明母亲。陈母说,春节后,陈明再没回过家。“我们也在到处找他。”儿子是否有情人,陈母称:“我不相信有这样的事。” 律师提醒:网上发照涉嫌侵权 对于汤发涛的遭遇,网友纷纷表示同情,也有网友质疑:“擅自公布他人照片和姓名等,是否侵权?”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律师沈仁刚称,汤发涛在网上公布丈夫和情人照片及姓名等,一定程度上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沈律师建议汤发涛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提醒市民,最好不要在网络上擅自公布他人照片、姓名、住址等,以免造成侵权。(记者 张水红 摄影报道) 面对面 记者:在网上公布丈夫和情人的照片涉嫌侵权,知道吗? 汤发涛:没想到会侵权,只想用事实向网友证实我所说的情况。 记者:如果对方以此告你侵权,怎么办? 汤发涛:她和我打官司,我就能找到丈夫和儿子,其余的管不了那么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