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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再次提高农村养老标准 人均最低4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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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19 12:30:01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2月19日讯 记者近日从崂山区委宣传部获悉,崂山区再次提高了农村基本养老金领取标准,按照参保人达到领取年龄的年限不同,每月分别增加20元、10元、5元不等。此举进一步加大了该区农村养老保障工作的力度。

据了解,此次提高的新标准将从今年的7月1日起执行。这是崂山区2004年6月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以来,第二次提高农村养老金待遇。通过这次调整,崂山区农村参保人每月领取的

待遇最低为410元,最高达到570元。

同时,崂山区还加强与驻区银行的协调,帮助经济困难的参保人员通过贷款实现缴费,使崂山区农村老年居民的参保率达到99%以上。(通讯员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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