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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吃空饷”者当以贪污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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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17 15:17:53 广州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贵州省铜仁地区的贫困县——思南县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9800万,但是仅“吃空饷”一年就要耗费400多万。(12月16日新华网)

    近年来各地清理“吃空饷”举措不少,然而“吃空饷”却屡禁不止,原因何在?除了有管理混乱、监督不力的原因外,还与处罚力度不足有关。

    媒体上关于“吃空饷”的报道可谓多 矣,分析起来不外几种类型:一是“权力饷”,即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吃空饷”,这类“空

饷”的实质是滥用权力牟取私利。二是“人情饷”,“空饷”成为领导者手中的人情,随便送人。三是“便宜饷”,一些单位的“空饷”由单位领取,有的则干脆进了少数人的腰包。四是“糊涂饷”,由于管理部门没有及时跟进,使一些人觉得不拿白不拿。

    分析前三种吃“空饷”类型不难发觉,离开了某些领导或明或暗的关照,绝大多数“空饷”是不可能存在的。从法理上讲,吃“空饷”完全符合贪污犯罪的特征,就是利用自身职权或职务便利侵吞、贪污国有财产,严重侵害了公务人员的廉洁制度,侵害了国家财产利益。然而,在当前各地清理“吃空饷”的过程中,对“吃空饷”行为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行政纪律处分,导致“吃空饷”之风愈演愈烈!

    可见,要根治“吃空饷”现象,对“吃空饷”的人应以贪污罪追究其法律责任。当法律对“吃空饷”说不,看谁还敢?(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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