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件举报查出22起“瑕疵案” 案件相关责任人被市中院分别给予处分 其中问题严重的干警被辞退撤职 早报讯 某法官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存在量刑过低的问题,受到记过处分;某基层法院法官对一起符合条件的民事纠纷未在规定期限给予立案,被通报批评……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市中院今年共收到了55件群众署实名来访的线索,通过启动快速查究机制,对22起“瑕疵案”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 据了解,今年年初,本着正视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力度,市中院要求全市法院在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督办、监察建议、奖惩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司法巡视”制度,组成联合巡查组,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有具体线索、署实名的,启动快速查究机制进行查办。向社会公布了“三条举报热线”,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并规范了举报收集和办理流程。 今年以来,市中院牵头对“三条举报快线”汇总的55件举报分批进行了带案巡查,对存在一定问题的案件及时督办、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使当事人得到满意的答复。 与此同时,市中院严肃追究重大质量问题案件责任,年内共对22起“瑕疵案”的责任人分别给予了通报批评、诫勉、停职检查和调离审判、执行工作岗位等处理,其中,对3名问题严重的干警予以辞退、撤职和记过。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不断敲响“警钟”,在全市法院进一步营造了严格自律、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 (记者 孙启孟) 市中院公布举报热线 举 报 电 话 83098541、83098650;网上举报信箱(网址为);信件举报 (地址为市中院监察室东海路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