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教育部下发的通知指导中小学防控甲型流感,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学校就可采取停课措施。
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如班级当天新发现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达5例及以上,或发现当天内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累计达30%及以上,该班可实施停课,并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学校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核 实,并采集患者标本进行检测。确认为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通知学校继续实施停课,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排除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学校可根据卫生部门建议予以复课。如一所学校因急性呼吸道感染休息治疗的学生过多而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时,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会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报请当地政府、甲型H1N1流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指挥部同意后实施全校停课措施。停课期限一般为7天。停课期限满后,如仍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学生,需症状完全消失24小时后方可恢复上课。 (记者 臧旭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