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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旅游条例初审 解决旺季停车难购物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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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9-12-10 12:28:15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青岛新闻网12月10日讯 昨天,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外委员会在银海召开会议,对《青岛市旅游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青岛市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条例内容进行了介绍。其中旺季停车难、危险性旅游项目管理、旅行社强制购物等问题的整治提上日程。

    近年来,攀岩、速降、热气球等危险性旅游项目逐渐兴起,而目前相关部门尚未出台高危性体育项目管理的具体细则。即将出台的《条例(草案)》中规定:“

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危险性旅游项目的,应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报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危险性旅游项目的目录,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安监、质监等部门制定、调整。”

    针对目前部分景区、饭店等旅游项目存在的旺季停车难、公厕少现象,《条例(草案)》规定:改、扩建旅游项目时,应当按照有关标准,配套建设停车场等服务设施。已规划的上述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旅游客运的需要,开通环城观光专线和郊区旅游专线;旅游高峰期间,市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在主要路口设立集散点,即时疏导进入市区的旅游车辆。

    针对旅行社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条例(草案)》规定:对旅行社带队购物的情况,要落实旅行社先行赔付的责任;行程中游客发生事故、财产损失,属旅行社责任险范围内的,由旅行社先期垫付,依法追偿。(青岛新闻网 记者庞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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