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脑子大”吞公司2000万 王某拿公司房产大做“文章”侵占财产 数罪并罚一审被判徒刑11年 早报讯 王某借着公司负责人的便利,伪造公司股东决议,低价“收购”公司房产。可这处房产给王某带来的经济好处还远不止这些。随后他在房屋拆迁时,将10个亲戚的户口迁入房内,获得了10套房屋的实物补偿,而公司应得的352万元补偿金也被存入了他的 “小金库”。昨天记者从法院获悉,王某被以职务侵占 公司经理“空手套房产” 王某所在的公司原先是一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队,后来改制成股份合作制企业,王某担任了企业法定代表人,之后经过几次改制和股份变动,他成为公司的最大股东并任董事长。2005年4月,他伪造了股东会的决议,将公司联建取得的一处2770多平方米房产 “卖”给了自己。 根据专业公司评估,这处房产的价值超过1900万元。王某卖给自己的价格不过620万元,而且就是这620万元也没有实际进入公司的账目内。 据介绍,房款没付,王某就把房产过户到了自己名下。几个月后,他再次拿房产做起了文章。2005年7月至12月间,他主动向公司增资,但增资的方式是再把刚刚“买”下房产以实物出资的形式再“卖”给公司,这次王某要求载明,房产的评估价格为1900余万,他仅向公司增资781万,因此差额1120万元就成了公司欠王某的。 房里出了10户被拆迁人 2770多平方米的房产在王某和公司之间两次倒手,王某就让公司欠下自己1120万元,可事情仅仅过了一年,这处房产再次给王某带来了发财的机会。2006年,公司的房产面临拆迁,王某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行动”,将包括妻子、儿子在内的10名亲友的户籍迁入了待拆的房屋内,谎称这10人都住在临时房内。经过“谈判”,包括拆迁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在内的10万余元和10套价值357.7万余元的安置房屋都给了王某安排好的 “被拆迁人”。 除了王某的“亲友”获得了颇为丰厚的拆迁补偿,王某还盯上了公司应得的补偿。根据当时的 《拆迁补偿协议》,公司的各项补偿费用共计352万元,王某则指使妻子以公司名义把补偿费全部存入一个新开设的账户内,而这个账户并不体现于公司的财物记录。事后,王某利用这笔钱给女儿在城阳区买了两处房产和四间贮藏室,又买了两辆价值分别为92万元和10万元的汽车。 股东举报揪出“大蛀虫” 王某接连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产,家底日渐丰厚,而公司的其他股东却没有获得什么利益,最终有人向检察机关举报,王某被抓获。 经过近三年的调查,王某被查明除侵占公司房产和拆迁补偿款外,还多次伪造公司股东决议和清算报告,并将公司内众多对自己“不利”的会计资料全被销毁,而按照规定,这些被故意销毁的会计资料都应保存至少15年以上。 法院审理后数罪并罚,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45万元。 (记者 于顺) |